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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万股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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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万股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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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4,160,000
保证金 600,000
注册资本100,000,000.00元人民币
行业其他金融业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2-06-22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2-09-09 17:00:00
  •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薛经理
联系电话:
15184775400
单位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大街银联大厦13层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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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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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万股股份转让
标的编号 N0297GQ220004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6-22 挂牌截止日期 2022-07-1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一纬路14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兵
成立时间 2011/07/19 注册资本+币种 100000000.00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50100578865932G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无
职工人数 176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2 北京宝辰欧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0
3 内蒙古聚益投资有限公司 10
4 李建勋 10
5 内蒙古海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5
6 傅志国 5
7 内蒙古隆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5
8 包雪峰 4.5
9 张宝元 4
10 王异胜 4
11 其他股东 19.5
内部决议 董事会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元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0401986.62 15121.93 15121.93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209511944.36 3088860670.91 120651273.45
审计机构名称 内蒙古中路华辰会计师事务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2/05/31 30401986.62 15121.93 15121.93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季报 3209511944.36 3088860670.91 120651273.45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520
评估基准日 2021-12-31
评估机构 内蒙古国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50100578865932G
注册地(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000%
内部决策形式 董事会决议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国有金融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国有金融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董事长办公会决议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元) 4160000.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9号)关于入股村镇银行资格条件的规定。
标的交割 按交易合同约定执行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未获得资格审核确认通过,其保证金在收到转让方未确认资格函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
2、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则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方,则通过网络竞价确定最终受让方。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10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一次性向股交中心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见保证金结算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同时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3、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4、意向受让方已自行了解受让标的公司股权的各项相关政策及法规,并承诺符合。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

5.股权过户因涉及取得银保监部门的批复,未能取得银保监部门批复的,转让方负责将已收取的交易价款全额无息退还受让方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2-06-22 09:00:00至2022-07-19 17:00:00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6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2-07-1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①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②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③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
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⑤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
①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②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
附件下载 受让方资料清单.doc受让申请书.doc资金来源合法承诺书.doc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薛经理
咨询电话 15184775400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联大厦13层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
技术支持
其他

特别提示:

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不代表股交中心的观点和立场。股交中心未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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