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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单位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国有资产,并对该国有资产拥有完整的处置权,该等国有资产尚未存在任何抵质押、查封冻结等转让受限情况。
2、本次国有资产转让涉及各项内部决策程序已经完成。
3、我单位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已对本次国有资产转让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完全具备进入产权市场公开转让的条件。
4、我单位承诺在委托贵所之前未与任何意向买受人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包含但不限于)资产抵质押、租赁或转让等影响本次资产转让的合同。
5、我单位将配合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过户。
6、我单位就本次国有资产转让提供给贵所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并无未披露的将对或已对标的产生重要影响的重要事项或或有事项。国有资产转让公告开始至确认最终受让方期间若标的企业发生重大事项或或有事项我单位将及时通过贵所进行披露。
7、贵所确定受让方后,在执行合同过程中,除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之外的其他款项的结算,包括我单位与受让方之间的其他款项以及我单位与第三方之间的其他款项,均由我单位自行与相关方收取和结算,与贵所无关。
特别 告知
一、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住房限购政策及房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二、本次资产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三、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四、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五、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六、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八、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3、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4、购房人需提交购房资格证明;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
1、在规定期限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有两家及两家以上者,则采取竞价交易方式。
2、收费标准: 按照《江苏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表》向江苏省文交所缴纳交易服务费。
一、交易方式:协议转让(1家企业/个人报名)或竞价转让(2家及2家以上报名)。 二、竞价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网站(E交易平台)(http://www.jscaee.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竞买标的提交竞买申请。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网站(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本人行为。 三、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 2、企业的基本情况说明(原件); 3、公司章程(原件); 4、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同意受让产权的决定(原件); 5、国有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 6、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以及受让资金来源合法的书面材料;(承诺函和资信证明) 7、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国有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 3、购房资格证明; 4、收购承诺函; 5、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向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E交易平台)指定的账户(账户名称: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城西支行,银行账号:1259 0562 3310 908)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本人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五、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金额:120000元
保证内容:
保证金金额: 不低于挂牌价格10% 缴纳期限:公告截止日17:00前
处置方法: 按照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则其缴纳保证金可抵作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本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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