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股权 债权 土地 工美藏品 知识产权 资源使用权 矿产品转让 矿权 生态资源 排放权交易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湖南 新疆 安徽 甘肃 浙江 四川 海南 云南 山东 河北 广西
15 人关注766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1、本次转让的报废资产主要为一批配电柜、电缆、钢管杆、电箱等共34项报废资产,标的参见《鸠江经开区电力工程废旧物资残余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康嘉资评字〔2026〕223号)。
2、本次转让标的具体资产质量、数量、长度、型号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为准,如产生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转让方名称: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2077849414818
住所:芜湖市鸠江区富强路69号
法定代表人:后春雷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特别 告知
1、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均为报废状态,无法正常使用,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数量、质量、型号、性能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次提供的资产明细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资产的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2)本次转让标的具体资产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为准,如产生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3)受让方严格按转让方要求进行拆除、搬运、清理离场工作,自备拆除工具、运输工具、装卸设备及操作人员,且相关费用自理;受让方不得对未在标的清单范围内的资产进行拆除、搬运、清理、离场。如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进行拆除、搬运、清理离场,转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的相关违约责任,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意向受让方应踏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并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受让方应配合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4、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完成转让标的的搬运、清理离场工作;搬运、清理离场等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经济、法律和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5、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均已报废状态,无法正常使用;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数量、重量、长度、型号等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同意具体资产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为准,如与实际存在差异,不调整价款。
6、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如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完成转让标的搬运、离场,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赔偿转让方全部损失,且转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
7、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受让方发现废弃电子产品或危险废物,则自行依法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聘请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甄别;甄别出的废弃电子产品或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依法处理,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应的处理资质,须聘请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理,甄别及处理费用自行承担,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8、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方不开具发票,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9、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10、意向受让方承诺:仅以人民币缴纳交易保证金、支付转让价款、支付交易服务费用等。
(4)在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pdf
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资产明细清单.pdf
特别 声明
“一批配电柜、电缆、钢管杆、电箱等共34项报废资产”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6年10月10日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