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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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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18-2019年资产评估机构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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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09FW2018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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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评估公司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及各地市分公司欲处置的资产提供市场价值参考,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包括评估结果、详细评估方法、参考样本依据等),标的为通信信号塔(含铁塔及支撑杆等)、开关电源、空调、配电屏等通信配套设备以及办公IT设备等。 评估物资以具体委托订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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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要求 |
1.每次评估,成交单位应指派至少2名注册资产评估师承办该项业务,以确保评估工作按期完成。 2.服务期限:订单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能出具初评结果(包括初评结果、详细评估方法、参考样本依据等),初评结果经采购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3.其他 如物资未成交,需重新进行评估,成交单位应免费提供重新评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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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协议框架、评估公司考核评价表 |
附件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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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资格条件 |
注册成为“E交易”会员: 1.报价单位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 2.报价单位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需求相适应的经营内容,包含以下内容之一: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市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者项目评估等类似经营内容; 3.需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4.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目前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6.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成交、严重违约等问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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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18年9月7日9:00至2018年9月13日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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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资料 |
参加网上询价的供应商需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结束当日,供应商需扫描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明; 5、提供服务不允许负偏差(填写《偏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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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接受现场、邮寄资料、电子邮件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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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规则 |
2018年9月7日9:00至2018年9月14日10:00。竞拍起始价为:100 说明:由于系统无法设置折扣率竞价,故本项目系统设置的竞拍起始价为:100(元),即综合折扣率100%;优惠1%,此时在系统中需填报99。 意向供应商报价必须低于竞拍起始价。 评估费结算标准以发改价格【2009】2914号文件最低差额计费率计算评估费作为参考,在此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为计费依据,各档差额计费率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的《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0〕3301号)执行。 评估服务费包含项目评估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交通费(不包括进入现场后的交通费)、税费等,税率为6%,具体金额以考核评价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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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网上一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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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安排 |
供应商注册账户(网址:http://www.nmcqjy.com,查看平台操作指南后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注册),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无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期间不可修改报价。报价具体操作可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操作指南,报价结束后由采购方及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最低价为成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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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1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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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意向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交易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2)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3)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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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成交单位向采购方交付工作成果后,采购方将对成交单位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采购方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支付订单款项,在收到以下资料后30日内以人民币转账方式进行结算。 1)经过具体业主最终确认的资产评估报告4份; 2)税率为6%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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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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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按《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采购项目收费办法》执行,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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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以成交后系统通知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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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寄送中心,中心收到且成交供应已缴纳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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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且缴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次采购将顺延至次低价供应商成交或重新组织采购。 3.投标保证金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中国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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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2)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nmcqjy.com/); (3)易交易(www.ejy365.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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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翠柳路3号 联 系 人:丁晓珊 邮 箱:YWWL666@126.com 联系电话:18147163479 技术支持:4008503300 采购单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联系人:陈阳 联系电话:15247129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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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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