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采购公告
|
|
项目名称 |
环城高架楼宇景观照明灯具(点光源、窗台灯)采购 |
|
|
项目编号 |
WX2020127 |
|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详见附件1 |
|
|
采购截止时间 |
2020年7月8日下午17:00 |
|
|
采购方式 |
一次性报价《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
报价人 资格条件 |
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
|
|
网上询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2.截止时间:2020年7月8日下午17:00; 3.退还:详见《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
交易服务费 |
1.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2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 3.项目供货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
|
|
验收约定 |
1.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订单通知后15天内供货结束;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规格要求:按照采购清单中规定的品牌、型号及技术要求提供,不允许负偏离; 4.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
|
|
结算 |
1.每批订单在采购人下单后预付20%,货到验收合格且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开具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到期后付清。质保期内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更换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3.自行结算。 |
|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
特别提示 |
1.网上询价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现状预先勘察,对所投产品的要求条件充分了解。所提供产品必须能够满足采购条件; 2.网上询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须上传报价单(灯具的单价中须含本项目所需控制器和电源); 3.网上询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同时上传北京清城品盛照明研究院出具的所投灯具(3WLED点光源(3000K)渐变 D1)的合格的光学、效果报告,检测报告日期须在2018年1月1日(含)以后; 4.网上询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同时上传所投灯具制造厂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5网上询价供应商若非所投灯具制造厂商须同时上传所投灯具制造厂商出具的有效授权; 6.网上询价供应商应根据用户需求合理报价,报价单中不允许有缺漏项,如有无需报价或免费供货的项目,须在报价单中明确备注,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7.付款提示:网上询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8.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90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 9.业务电话:0519-85580365 邹先生 技术支持:0519-89890395 李女士 |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