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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分行2024-2027年押运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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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保证金额: 200000.00
售标开始时间
2023-12-06 09:00:00
售标截止时间
2023-12-12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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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分行2024-2027年押运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06 09:00:00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的委托,组织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分行2024-2027年押运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分行2024-2027年押运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QT100923120042

3、招标范围:辖内所有营业网点、离行ATM装卸钞、长途调缴款、封包收款、寄库等押运护卫。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服务要求。

4、服务范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辖属金库、营业网点等营业场所,以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有业务往来的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金库、离行式ATM装卸钞、长途调缴款、封包收款、寄库等押运护卫。

5、服务期:2024年1月28日-2027127

6、预估金额:三年45898500.00元(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7、最高限价: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营业网点接送款:7000元/月/点;自助设备装卸钞护卫:4200元/月/点;短途调缴款:300/次;长途调缴款(包头至呼和浩特):3000元/次;长途调缴款(包头至土右旗):1700/次;长途调缴款(包头至固阳县):1200元/次;长途调缴款(白云鄂博至达茂旗):1000元/次;封包收款业务:41925元/年/点;寄库业务:61000元/年/点;代理同业网点现金业务:70000元/年/点。

投标人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8、确定中标人数量:确定1名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同一集团公司参与投标的分公司仅限一家)。

2、投标人须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市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在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通过备案的证明材料。(注:《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服务内容。)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7、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

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②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④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⑤未纳入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系统“不良供应商禁入名单”(提供承诺函)。

8、为保证集采项目的公开公平,不允许招标人内部员工直系亲属参与招标人集中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202312609时00分至20231212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网站“http://www.nmcqjy.com/”在网上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请注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

提示:本项目采用半电子形式进行采购,即投标人在网上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可在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网站“http://www.nmcqjy.com/”自行下载纸质版投标文件采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投标人无需办理数字CA证书,无须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四、平台服务费

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交纳平台服务费5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2709: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根据招标人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参与开标仪式。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二楼)

3、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六、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收费标准为【中标价在50万元以下的按500元/标段收取,中标价在50万元以上的按中标价的1‰收取,凡是没有实际金额的框架招标和资格入围的中标单位场所服务费为1000元/标段/次/(由中标单位支付)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易交易(www.ejy365.com)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46号

联系人:樊艳芳

电话0472-518313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王佩

联系电话:18586098119

邮箱:18586098119@163.com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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