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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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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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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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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BBWCQCGX20-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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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工作内容 基本要求 |
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服务采购; 2、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表》 3、交付使用时间:2020年11月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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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资格条件 |
注册成为“E交易”会员: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广西南宁市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股东及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公司不具外资背景。 3、具有保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含)以上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许可范围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 4、近3年(2015年8月以来)在档案数字化项目中,无投标人自身过错引起的诉讼案件,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必须在南宁市内有固定营业场所并营业5年以上,有售后服务机构和队伍,参加过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等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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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0年07月03 日8:30至2020年07月07日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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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资料 |
参与网上询价的供应商须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统一在E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和报价(www.ejy365.com)。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审查资料(审查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逾期或不递交审查资料,报价无效): 1、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营业执照,如不是新证(91开头)的营业执照,需提供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必须提供保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含)以上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许可范围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 6、必须提供在南宁市内有固定营业场所并营业5年以上,有售后服务机构和队伍,参加过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等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7、必须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 8、必须提供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表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 9、必须提供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4)。 10、必须提供项目实施方案。 11、报价表(详见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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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当日对供应商系统里提交的审查资料进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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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规则 |
1、报价时间:2020年07月03日10:00至2020年07月08日10:00(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即可报价) 2、本次服务采购按报价表(见附件3)进行报价,各项报价不能高于报价表中各项最高有效单价,超过最高有效单价的报价视为无效。 3、备注:本次服务采购在系统里合计报价最低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为最终成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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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网上一次报价)注:当网上报价与所提交的报价表不一致时,以网上报价为最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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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 安排 |
供应商注册账户(网址:http://www.bbwcq.com/,查看平台操作指南后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注册),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本项目为公开网上询价项目,无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上传审查资料及缴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期间只能进行一次报价(提交报价后将不能再进行修改)。报价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操作指南,系统报价结束后由项目负责人及采购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且系统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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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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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意向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有权按实际损失追诉赔偿;(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2)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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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3000元整,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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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账户信息 |
账户名: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 账号:以随机发送系统通知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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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1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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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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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项目完毕且通过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给采购方,采购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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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且缴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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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1、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bbwcq.com/); 2、易交易(www.ejy365.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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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招标负责人及电话:贾经理、覃经理,0771-5585031 技术支持:0771-5585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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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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