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一、招标条件清溪人家市政道路工程的招标人为常州东南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劳动东路南侧、东南大道东侧地块清溪人家;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清溪人家市政道路工程,包括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等;
质量等级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6月13日,工期60日历天;
本次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全部项目。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建筑面 |
估算价 |
投标人资质 |
注册建造师专业、等级 |
|
SG2016010 |
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 |
/ |
160 |
市政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 |
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并提交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社保证明)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2日到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1302财务室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由于本代理机构预计于2016年3月27日搬迁,新办公地址为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体育运动服务综合楼2号楼10楼,本项目开标地点在新办公地点,如有变更将在相关媒体发布公告,请意向投标单位及时关注。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媒体为: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网www.czztb.com、E交易网www.e-jy.net。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2日。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见附件
本项目评标细则: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东南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地 址:东南大道东侧地块清溪人家 地 址: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常州市产权交易市场B座13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史春捷 联 系 人:范晨
电 话:18015865550 电 话: 18661134706
传 真: 传 真:
投标人可在本公告发布网页的后续公告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消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附件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
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名: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账号:110502180900122316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市小营前支行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2万元
4、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附件二:
资格审查办法
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暂停投标资格并处在暂停期内的;
4.经纪检检察机关按相关规定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按苏建招【2015】29号文执行。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投标人类似工程:无;
10.项目经理类似工程:无;
11.拟派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三;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由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委组建的评标委员会通过“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中“企业信息”内的施工单位登记资料对投标人的资格实施审查。
四、资格审查资料须内容、印章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五、资格后审需递交的资料(要求装袋并加盖企业章、法人代表章):
1.投标单位需递交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后审:
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投标单位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不予认可)、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报名建造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③拟派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三。
2.上述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必须装袋、标志(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投标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递交书面投标资料
六、开标(包括资格后审)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七、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
备注:
1.信息公布、招投标答疑: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网www.czztb.com、E交易网www.e-jy.net
2.本项目采用纸质招标文件及标书的形式,投标单位于标书发售时间内到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财务室购买标书。投标单位的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将于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3.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4.由于软件模块原因,评分办法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
5.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6.本工程图纸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7.本次招标企业资质标准按建市(2015)20号和苏建管(2015)92号文、苏建建管(2015)239号文执行
附件三
拟派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常州东南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清溪人家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应职位。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部人员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证号 |
专业 |
|
注册建造师 |
|
|
|
|
|
|
技术负责人 |
|
|
|
|
|
|
施工员 |
|
|
|
|
|
|
安全员 |
|
|
|
|
|
|
质量员 |
|
|
|
|
|
注:上表人员配备需满足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16年 月 日
附件四
评标办法
评标细则:合理低价法
E1.1.1 技术标:符合性审查
E1.1.2 商务标:
第一步: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第二步:符合性清标,商务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第三步:打分: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评标基准价C=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公布投标报价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满分(100分),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0.5分;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该基准价格的,每低出1%扣0.5分。(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以上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侯选人。
评标委员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
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