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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产业规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询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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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40.00万元
保证金额: 8000.00
售标开始时间
2022-10-26 10:00:00
售标截止时间
2022-11-01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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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产业规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询比采购)

发布时间 2022-10-26 10:00:00  

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产业规划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编号:(2022)4003)


一、采购人信息

本项目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产业规划服务项目已由沈阳盛京智造发展有限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二、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产业规划服务项目。

2、采购人:沈阳盛京智造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背景概况:

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原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投资规模约50亿元,占地约2602亩,各类厂房建筑物共54栋108万平方米,高端数控机床等设备1443台套。公司位于沈北新区先进制造产业发展核心区域。产业园区整体规划为“3园区  3平台 1中心”。

(1)精密制造园:厂房面积13.8万平方米,主要布局先进精密机加及半导体产业。

(2)轨道交通园:厂房面积15万平方米,主要布局轨道交通维保、轨道车辆制造产业。

(3)智能制造园:厂房面积42.2万平方米,主要布局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航空航天及军民融合产业。

(4)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厂房面积2万平方米,主要利用五轴七轴高端数控机床,建设全国精密制造共享平台。

(5)生产服务平台:面积6万平方米,主要布局研究院、研发实验室、测试和检测平台等产业,以及配套金融、财务、法律、物流、科技、信息、商务服务等。

(6)生活服务平台:面积10万平方米,主要包括150套公寓、5栋宿舍楼、食堂、超市等服务设施,以及周边700套住宅用房、学校、医院,建设职工之家。

(7)喷涂公共服务中心:厂房面积2.8万平方米,喷漆、烘干间内部空间都足够大,建成沈阳市汽车、航空及轨道车整体喷涂公共服务中心。

4、采购范围:对园区招商的特定产业进行细分分析,给出招商针对哪些重点产业和细分产业的思路框架;园区配套政策设计;园区运营方案设计及运营主体标杆研究。成交人需对园区的规划设计形成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1)《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园区产业细划思路框架报告》;

(2)《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园区招商配套政策设计报告》;

(3)《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园区运营方案设计报告》;

(4)《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园区运营主体标杆研究报告》。

5、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6、本次采购设置最高限价,总价限价为  40 万元人民币(含税)。

7、服务期限: 60个自然日。

8、服务地点: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园区。


*三、参与采购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服务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经营范围和资质须涵盖管理咨询业务相关内容。

1.2服务商连续执业5年以上。

2.业绩要求

服务商近5年内具有10项及以上园区运营或产业规划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业绩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

服务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供2019-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

4.1服务商信誉良好,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4.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采购。

4.3服务商最近3年无咨询服务质量等问题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以上三项信誉要求均须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

5.人员要求:服务商委派至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至少10年以上园区运营或产业规划经验;主持过5项及以上园区运营或产业规划服务项目。须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6.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7.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其他要求

8.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8.3服务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响应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格式自拟。


四、采购方式及相关要求

1、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审细则详见采购文件。

3、付款条款及合同条款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总价限价:400000元人民币(含税)。任何高于最高总价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详见采购文件。

4、公告的澄清

公告发布后,服务商可以在评审前2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澄清要求。

5、本项目定于11月3日上午10:00进行踏勘,踏勘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58号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原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13214258389。

其他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报价或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2-10-26 10:00:00至截止时间2022-11-0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2、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服务商请通过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服务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服务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服务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服务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无效。

4、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4日09时00分。

符合条件的服务商按照采购公告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按要求签字和盖章后彩色扫描或影印,加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服务文件未在开价前送达上述指定邮箱的,责任由服务商自行承担。详见竞价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1月04日09时00分。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楼501。

如有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400-828-9082。


六、保证金的交纳金额、时间和要求

1、服务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应提交不少于8000元人民币的响应保证金,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服务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响应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服务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服务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服务商响应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楼

项目联系人:于志鹏

电话:024-81663067

电子邮件:jh_yuzhip@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八、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nygcg.com)、(http://jcpetrocn-e-trading.com.cn/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和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prtc.com)同时发布。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1、代理服务费收取

1.1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基准费率参照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534号文件)的规定,采用差额递减累进方式计算 (四舍五入,取整至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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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成交人最迟在采购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无故未按上述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且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人支付成功后请将支付回执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并电话通知。

1.3采购机构收款信息:

开户名: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  民生银行沈阳分行 

帐 号:  635801259 

行 号: 305221065008 

1.4举例:某成交供应商最终成交金额为6500万元,则应支付服务费为:

100*1.5% (500-100)*1.1% (1000-500)*0.8% (5000-1000)*0.5% (6500-5000)*0.25%=33.65万元(取整至百元)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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