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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兴安盟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预算内回收资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排水井、拐点界桩采购项目【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QT304526094580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性报价) |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21160元,其中排水井最高限价920元/套,拐点界桩最高限价200元/个,各分项报价不得高于单项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项目位于兴安盟扎赉特旗巴达尔胡镇塔本毛都、伊力特、前徳门、查干居如和及巴音套海五个嘎查,涉及预制混凝土排水井、界桩(含喷涂)的采购。各嘎查设计工程量分别为:塔本毛都嘎查排水井170座、界桩40个;伊力特嘎查排水井120座、界桩30个;前徳门嘎查排水井40座、界桩13个;查干居如和嘎查排水井62座、界桩16个;巴音套海嘎查排水井41座、界桩15个。排水井构件主要包括C25环形混凝土基础及预制盖板、C25混凝土管(DN500)、C20钢筋混凝土井盖及穿墙套管(DN125镀锌钢管)等;拐点界桩含喷涂。具体构件规格详见设计图纸,若清单与图纸不一致,均以图纸为准。需特别注意的是,本次公布的为设计工程量,暂定按50%下达生产任务,待设计变更完成并确定最终工程量后,采购人再行下达后续生产任务。本次采购数量为工程设计预估量,采购人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届时将按“实际数量*单价报价”据实结算,结算以现场实际验收为准,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2、3、4;供应商报价须包含排水井及拐点界桩的预制、运输及装卸等全部费用,成交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原材料价格涨跌等因素进行调整;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5、质保期:质保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12个月),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所有售后问题1年(12月)质保期内供应商承担所有维修及更换费用; 6、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及国家行业标准,禁止采用挤压式预制;混凝土底座及混凝土管的配筋按照国家标准及规范执行。 7、特别要求: (1)供应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生产预制混凝土构件;排水井及拐点界桩详见设计图纸,清单规格与图纸不一致的,以图纸为准; (2)供应商负责预制构件到达施工现场前的保管。每次发货时与采购方沟通。材料到货,供应商负责及时卸货至各嘎查村项目区指定地点,如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材料不合格或未达到设计要求、破损、外观不达标等不予计量,全部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费用,采购方有权更换供应商,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方全部损失,如赔偿采购方工期延误、返工等发生的一切费用; (3)供货期间供应商须提供每批次货物水泥、钢筋、砂、石、外加剂、粉煤灰等原材料报告,配合比报告,出厂检测报告,提供混凝土试块; (4)本项目施工工期为一个月(30个自然日)(包含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运输),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延期,每延期一天,赔偿采购方损失5000元,在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延期超过三天,采购方有权更换供应商。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方损失; (5)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进行现场考察,若发现其不具备相应的生产履约能力,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终止签订及履行);同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现场调查验收及材料检测,若经第三方检测认定材料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发生上述任一情形时,采购人可顺延至下一合格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原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全额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等); (6)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人社局相关要求,配合采购方项目部落实用工实名制、总包代发及人工费用分账管理。施工期间,须按规定编制工资表与发放台账,并规范设置现场安全围挡及警示标识; 8、踏勘要求:本项目竞价期间,各供应商可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具体采购内容,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确报价,如需现场踏勘请联系采购人(联系人:张小志,电话:18748380824);若因未进行现场踏勘,不了解具体采购内容,导致质量不达标,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9、违约惩戒: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出现履约问题(如不按公告规定时限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未兑现承诺、未按时交付、非不可抗力拖延交付或不予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列为不良供应商,根据履约的严重程度限制参加采购人单位所有采购项目3-5年。同时采购人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为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需要同时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报价授权,同一家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报价; (5)提供近三年(2023年8月至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的不予认可)2份合同金额均不低于4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中排水井、拐点界桩井供货业绩合同,若因工商变更等原因发生名称变更,须同时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文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名称不一致的业绩不予认可(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予以证明(提示: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供的发票进行核验,如发现发票无法核验的,将不具备成交资格)); (6)供应商须承诺:质保期内如需售后服务,实行7×24小时响应,出现问题在24小时之内必须到现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须承诺:供货期内无论采购数量或原材料价格如何波动,均严格执行供应商的成交单价;如供应商对采购人检测结果有异议,可申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复检,经检验合格的可继续参与项目;如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检测合格报告存疑,可提请第三方检测,如检测结果不合格供应商须承诺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9)《分项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 ||||
注: | ||||
报名时间 | 2026年9月18日16:00至2026年9月22日16: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可撤销报价。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40000元; |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完成报价即视为对采购公告所有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特殊情形 | 如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报价,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行,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委托项目采购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货物类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
500 以下 | 1.20% | 1.50% | 1.50% | |
500-1000 | 0.80% | 0.80% | 0.50% | |
1000-5000 | 0.50% | 0.50% | 0.30% | |
5000-10000 | 0.30% | 0.25% | 0.10% | |
10000-50000 | 0.10% | 0.10% | 0.05% | |
50000-100000 | 0.05% | 0.05% | / |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 | |
2、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组织方将通过E交易平台推送交费信息。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批次进场材料经检测且验收合格后按其总价的50%支付,供货全部完成且检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80%,竣工验收后付至100%。每次付款供应商需提供工程量确认单、付款申请书、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最终工程量以最终审计工程量为准;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采购人:兴安盟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邮箱:1035321362@qq.com | ||
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平台客服电话:4008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 |||
技术支持电话:0471-3473040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