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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目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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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毕拉河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割灌机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网上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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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0345HW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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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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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
采购物品:
专用锯片样式图: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送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 供货地点:毕拉河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 交付条件: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满足交付即能使用; 合同价格:实行一次性固定总价报价,同时分项单价也不得超出给定最高单价限价,报价均为到站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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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指定品牌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指定品种名称:斯蒂尔品牌割灌机 1、该品牌设备符合人机工程学,整机紧凑化设计,能快速、方便地切割大面积绿植和坚硬的杂草,符合我单位户外作业使用; 2、该品牌知名度广、实力强,质量有保障,属于行业知名品牌。 综上所述,该品牌割灌机经济效益高,综合性能突出,故指定该品牌。 若有异议可在2022年9月6日09:00至2022年9月9日09:00期间以盖章文件向采购组织方或采购人提出。 注:货品经销权区域限制不受本公告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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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资格审查标准 |
⒈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通过“上传报价单”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良行为等廉洁诚信问题 及重大经济纠纷问题(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或承诺书(承诺格式自拟)); (3)提供原厂正品承诺函及售后质保承诺; (4)《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5)《分项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单位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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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2年9月6日09:00至2022年9月9日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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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中心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中心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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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规则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采购最高限价:总价不得超过192000元(含税),各规格单价不得超过标的所列单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税金等全部费用; 2、报价除“标的”本身价值外,默认含备品配件、税金、装卸、运输、包装、质检、保险等全过程伴随的服务费用,运输途中货物破损由供应商解决处理; 3、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4、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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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15000元;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nmgcqcg@163.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缴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我单位,若因上述情况造成我单位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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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⒈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⒉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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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⒈按成交金额的1.2%收取服务费,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计算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⒉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中心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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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查看“报名回执”(注: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注意保密,禁止对外泄露,否则将会对您的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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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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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要求 |
⒈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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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⒈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nmcqjy.com/) ⒉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nmgygcg.com/) ⒊e交易(http://www.ejy365.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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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 |
供应商应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止竞价结束;(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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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刘宇晨 联系电话:18586098120 技术支持:0471-3473040 采购单位:内蒙古毕拉河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杜国俊 联系电话:13947005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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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指南 |
https://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51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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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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