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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除尘项目的集烟罩、管道、支架、烟囱的制作安装外委施工采购(第一批)
直接采购公示(二次)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 购 人: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项目:集烟罩、管道、支架、烟囱的制作安装外委施工
3.项目编号:09GC20180076
4.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范围:
集烟罩、除尘主管、支管、支架,烟囱,风机与除尘器、风机与烟囱之间的连接通风管道等,上述所有钢结构的制作安装,管道阀门安装,管道穿越墙体开孔及孔洞修复,油漆及所有与施工有关的工具、包工包料,具体见施工图。
(2)、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范围内:
建筑、安装、设备单体调试,联动调试合格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热负荷联动试车,投产试运行,达产达效保驾服务,承包人负责质量保修期内出现的任何缺陷的修复。
(3)、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进度延误,影响网络节点的实现,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现场对施工界面的调整。
二、直接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
由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总包的唐山某公司塑烧板除尘项目,目前进入现场制安阶段,通过去现场核实,业主方轧钢不停产施工,所有的管道施工全部在高空,介质管道多,厂房温度高,施工条件差,场地狭窄,保护原有生产设备,施工与生产同步进行,作业难度相当大;施工工期紧,8月31日前安装完毕并进行联动试车;为保证按期完成项目,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决定除尘器本体外的集烟罩、管道、支架、烟囱的制作安装外委施工,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人员对包头及河北周围三家施工企业的业绩、资质、施工能力、现有的施工人员等进行核实,同时进行询价比价,经过综合比较,认为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价格合理,且符合施工条件,有类似工程业绩,有能力按工期要求完成本项工程;为保证主材质量和资金风险防控,主材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采购,从主合同中扣减。经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研究决定直接向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
三、拟直接采购供应商名称: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工程承包及计价方式
1、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实行工程施工承包,确保建设质量和建设工期,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承包人的承包费用:为主材费、辅材费、机械费,其中主材为甲供、主材费从承包方的总价款中扣除,主材的损耗率为4%,损耗率超过4%的部分由承包方承担。
3、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综合单价包括:(1)设计图纸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2)全部费用,含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规费、税金及风险因素等;(3)工程量以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为依据,以理论重量为准。
4、工程措施费包括:工程实施中的特殊措施,环境保护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人员、机具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以及承包方认为与工程有关的措施费用。特殊措施指赶工或保证工期及质量的方案性措施,如雨季施工、施工与生产同步进行、保护原有生产设施、高温作业等。措施项目未列出的视为包含在综合单价费用中,不另计算。
5、工程措施费、联动试车费、投产保驾费均含在综合单价里不再另行计取。
6、施工期间各种施工队伍、专业交叉、配合作业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清单综合单价费用中,不另计算。
7、本工程的计价已考虑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伤、意外伤害保险费,工程排污费、临时设施等各项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计取的规费,以及按照政府、行业部门有关法规要求需缴纳的各项费用。
8、承包人应做好工程相关保险的投保工作,包括承包人的工程一切险。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的保险工作,支付保险费用,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9、现场施工障碍物的拆除与恢复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计算。
10、施工用水、电、气:承包人按业主提供的电源、水源、气源接点自行连接线路及管路并按业主要求配置配电箱、表计量,费用由承包方自行缴纳。
11、本工程所有构件除锈等级为Sa2.5,油漆按发包方指定的品牌,不含防火涂料,含耐高温油漆。所有构件现场安装完毕后重新补刷油漆一遍。
12、承包方必须遵守业主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13、承包人不准转包工程。
五、合同工期及考核:
1、开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竣工时间:2018年8月31日;调试时间9月1日-10日;投产时间:9月10日。
2、承包人必须确保合同工期,并确保施工网络计划各个关键节点的实现,承包人施工进度延误,影响网络关键节点每拖期一天扣罚合同总价款的2%,承包人拖期严重超过网络工期3天必须服从发包人对施工界面的调整,被调出的工作量按本合同综合单价的两倍从承包方合同款中扣除。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合同价款确定:
(1)本工程综合单价为7800元/吨(含主材费含阀门安装)。
(2)本工程理论重量暂定为300吨,最终以图纸、设计变更为准。
(3)本合同暂定价300t*(7800元/t-4500元/t)=99万元。其中4500元/t为主材费及运费暂定价,最终结算时以实际采购发生费用为准。
(4)税费:税费:施工费总额的60%为制作费、施工费总额的40%为安装费,承包方给发包方开具制作费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费为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所有付款为承兑汇票,如现金支付贴息部分由承包方承担。
2、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包括施工设备、材料检验、劳务、管理、安装、运输、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实施期内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 、付款方式:
(1)预付款:设备、工机具及施工人员按照业主方要求进入施工现场,承包方向发包方开具施工费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施工费的20%为预付款,在付款前承包方必须给发包方开具银行保函。
(2)进度款:现场安装进度完成总工作量的2/3以上,承包方向发包方开具施工费30%的增值税发票,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施工费的30%作为进度款。
(3)工程结算款:工程安装完毕业主竣工验收、投产、交工资料合格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开具工程全额增值税发票,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施工费的40%结算款。
(4)质保金:施工费的10%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结清质保金。
(5)发包人供材料,发包人在支付进度款中扣回。
七、公示期限: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3日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直接采购供应商请于2018年7月30日9:00至2018年8月3日17:00,登陆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网站“http://www.nmcqjy.com/”进行会员注册及领取CA,办理CA申领方法请登录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网站平台操作指南“(二)E交易电子平台-招标采购操作指南(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阅读,在网上购买并在2018年7月30日9:00至2018年8月3日17:00下载采购文件。
提示:请提前制作出响应文件(建议报名即可联系业务人员指导电子系统操作,建议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响应文件,请注意在领购采购文件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以便熟悉电子系统,否则后果自负。
本项目采用非电子形式进行采购,即供应商在网上进行报名,采购文件的获取可在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网站“http://www.nmcqjy.com/自行下载,响应采用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方式,无需网上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系统。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及时间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2、递交要求:响应文件须密封后提交,响应文件的封套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写明必要的内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或加写说明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响应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1501室。
采购人: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039579669
十一、公布媒介
本次直接采购公示同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易交易(www.ejy365.com)” 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039579669
交易中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潘宏波
电 话:0471-3473013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1501室
联 系 人:李娜
联系电话:18047292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