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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克什克腾旗融合农林沙产业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吉日嘎查打草、翻晒、捆草服务采购项目【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QT304526094177 | |||
采购人式 | 网上竞价(一次性报价) |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克什克腾旗融合农林沙产业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吉日嘎查打草、翻晒、捆草服务,(实际结算面积以现场实际验收为准);采购限价详见附件;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7、特别要求:(1)草捆规格与重量:每捆牧草重量标准500斤(上下10公斤)。草捆需紧实、成型良好,无严重散捆、漏草现象,确保满足后续储存及拉运要求;(2)作业标准:打草:留茬高度需符合牧场牧草生长及保护要求(留茬高度6cm),打草需干净,尽量减少牧草损失;(3)捆草:草捆密度均匀,捆扎牢固,能够承受装卸及运输过程中的颠簸;(4)交付地点:所有草捆需按采购人现场指令,安全、整齐地拉运并码放至场所内指定位置;(5)安全责任:供应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作业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交通事故等安全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防火要求:草场作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草原防火规定,所有机械设备必须配备合格的灭火器,严禁在作业区及草场内吸烟、违规动火,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8、违约惩戒:供应商签合同后出现履约问题(如未兑现承诺、未按时交付、非不可抗力拖延交付或不予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列为不良供应商,根据履约的严重程度限制参加采购人单位所有采购项目3-5年。同时采购人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为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需要同时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报价授权,同一家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报价; (3)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全面承担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作业期间所涉人身伤亡、机械损坏、交通事故等一切安全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独立承担;严格执行草原防火规定,严禁在草场及作业区内吸烟或违规动火;(提供承诺函) (4)提供近两年(2024年8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份草场打草、捆草、翻晒业绩合同(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5)《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6)《分项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 ||||
注: | ||||
报名时间 | 2026年9月1日9:00至2026年9月4日9: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但不可撤销报价。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注: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19000.00元; |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12.办理时限相关规则及要求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完成报价即视为对采购公告所有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特殊情形 | 如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报价,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行,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委托项目采购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服务类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
500 以下 | 1.20% | 1.50% | 1.50% | |
500-1000 | 0.80% | 0.80% | 0.50% | |
1000-5000 | 0.50% | 0.50% | 0.30% | |
5000-10000 | 0.30% | 0.25% | 0.10% | |
10000-50000 | 0.10% | 0.10% | 0.05% | |
50000-100000 | 0.05% | 0.05% | / |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 | |
2、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组织方将通过E交易平台推送交费信息。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本项目实行分阶段验收结算。 (1)打草作业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打草费用; (2)晾晒及捆草作业经现场清点验收后,按实际清点捆数一次性支付对应货款; 不同阶段工作完成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先行支付完成阶段合同价款的50%;成交供应商提交完整有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采购人核实确认农民工工资已足额支付到位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50%合同价款。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采购人:克什克腾旗融合农林沙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应昌路北段原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一菲 联系电话:15004860069 联系电话:13848739700、0471-3473023 邮箱:804575337@qq.com | ||
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平台客服电话:4008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 |||
技术支持电话:0471-3473040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