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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安信安防实业有限公司拟对工作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我司拟采购5台新能源工作用车,用于保障工程建设和巡检维护工作,具体规格及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控制价
采购控制总价292000元(含税),各单项控制价及采购数量详见《采购需求》。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应产生的所有费用,超出控制价的按不合格应选人处理。
三、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0日17时00分至2026年8月13日17时00分
五、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六、报价规则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292000元(含税),单项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附件2),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运费、税费、装卸费、人工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它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3.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4.如有总价报价与单价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报价为准修正总价报价,并以修正后的总价报价进行排序。
七、报价文件提交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命名为“报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应选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应选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需信用中国报告、查询记录截图);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提供承诺函);
(4)应选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所投车辆制造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加盖制造厂家公章),以证明其具有合法的车辆供货渠道。
(5)应选人应保证车辆能在采购人当地车管所办理正规上牌手续(提供承诺函)。
(6)应选人应能提供原厂配件、规范的售后维修服务及符合厂家标准的信息反馈管理。应选人须提供厂家授权证明或能证明其服务能力的材料(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7)应选人应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服务承诺函,内容至少应包含:车辆质保期限、全国联保服务、维修响应时效等核心售后承诺(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8)应选人应保证提供车辆整车免费保修期不低于3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不含人为损坏、事故损伤及各类易损耗耗材);其中核心零部件(动力蓄电池总成、电机控制器、驱动电机)、易损耗零部件质量保证期应不低于制造厂家所承诺的免费包修有效期。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及所投车辆制造厂家的三包凭证扫描件。
(9)应选人应保证提供24小时电话应急服务,接到用户单位维修通知(含电话)后,24小时内解决故障,提供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均在保修范围内,由应选人免费提供维护与维修所需的各种零配件;保修期外,采购人车辆维护或维修所需的零配件,应选人应及时优惠供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本项目应选人需要提供厂家原厂的厂家授权证明、售后服务承诺函及授权书,并加盖原厂公章和应选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本次询价要求的所有承诺函,供应商可合并为一份或多份出具,但须涵盖公告所要求的全部承诺内容。
(4)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3.本项目采用“符合资格及技术要求,且不含税总价最低者成交”的评审方式。各应选人在报价时,应在报价文件中明确注明适用增值税税率,并分别列明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及税额。评审时,采购人统一以各应选人报价中的不含税总价作为价格比较基准,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含税总价不作为评审比较因素,仅用于合同签订及结算。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合同含税总价按成交不含税总价×(1+成交供应商适用税率)计算。报价文件未单独列明不含税总价及适用税率的,视为无效报价。
八、服务费
收费对象 | 金额(单位:元) | 备注 |
中标单位 | 成交金额1% (保底100元,封顶3000元) |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 |
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确实无法计算总价的),按1000元/宗收取。 | ||
招募入围、框架类项目,向每家中标方收取400元。 | ||
账户名: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
本项目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支付
九、发布媒体
长沙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syg.ejy365.com/);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安信安防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73号南郊广场2栋2楼
联系人: 单女士
联系电话: 0731-85152110
采购组织方: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国控大厦1楼
联系人:罗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0731-82897667
系统操作咨询:系统客服电话:4008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