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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常州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车辆租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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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X2017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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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车辆租赁:一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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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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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需求 |
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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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1.供应商自行踏勘 2.采购单位联系人:堵燕钰 电话:0519-81667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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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截止时间 |
2017年7月7日下午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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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一次性报价《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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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 资格条件 |
1.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2.成交供应商成立时间须不少于3年,在常州进行了正式工商注册登记,营业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 3.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必须含租赁); 4.投标人具有2015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2辆以上SUV,车型满足车辆要求。 5.车辆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本公司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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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1.缴纳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 2.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下午17:00; 3.退 还:详见《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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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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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7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缴纳给采购单位(于成交公告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缴纳); 3.项目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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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约定 |
1.项目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项目地点:主要用于到盐城、泰州、无锡农畜水产品检测抽样工作,不需要配司机,全年行驶总路程不超过5万公里。车辆在维修保养期间需及时提供备用车辆。 3.采购方、中标供应商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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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算 |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支付一年租赁费用。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3.自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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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
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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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付款提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2.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条件规定的营业执照副本、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必须含租赁)(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不通过的,采购方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且缴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成交后车辆交接时须提供:发票复印件、保险单、行驶证、年检标志以及说明书。保险应包括盗抢险、自燃险、玻璃险、交强险等保险齐全,第三者责任险大于等于100万元(以上信息如有虚假立即解约). 4.本项目总价包干。 5.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900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 6.业务电话:0519-85580366 邹先生 技术支持:0519-89890395 陈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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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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