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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系统数据对接开发项目技术服务采购(BBWCQCGX22-367) 询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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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产权交易系统数据对接开发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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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BBWCQCGX22-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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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
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2.0)》(发改办法规〔2018〕1156号)的要求,为采购人完成产权业务系统数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对接内容包含: 1. 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2.0)》完成实物资产项目和股权项目交易数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 2. 完成基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2.0)》加推的三张表(投标报名基础表、成交标的信息表、变更公告基础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 3. 完成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平台做项目入场登记时,向产权交易系统推送入场信息对接,入场信息字段包括:公共资源项目唯一标识、系统标识、所属机构(dwguid)、项目名称、业务类型、流转方式、是否推送国资委、是否推送公共资源、是否国有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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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期限 |
第一阶段:供应商于2022年 5月30日前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2.0)》完成实物资产业务数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 第二阶段:供应商于2022年 6月30日前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2.0)》完成股权业务数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 第三阶段:供应商于2022年7月31日前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2.0)》加推的三张表(投标报名基础表、成交标的信息表、变更公告基础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 第四阶段:供应商于2022年10月月31日前完成采购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平台做项目入场登记时,向易交易系统推送入场信息对接,字段包括:公共资源项目唯一标识、系统标识、所属机构(dwguid)、项目名称、业务类型、流转方式、是否推送国资委、是否推送公共资源、是否国有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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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要求 |
供应商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维护服务,保证对接程序的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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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注册成为“E交易”会员;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并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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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2年5月11日18时00分至2022年5月13日1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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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资料 |
参与网上询价的供应商须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统一在E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和报价(www.ejy365.com)。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审查资料(审查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逾期或不递交审查资料,报价无效):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如不是新证(91开头)的营业执照,需提供税务登记证; 3.报价表(详见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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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当日对供应商系统里提交的审查资料进行审核。成交供应商凭报名资料原件领取成交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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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规则 |
1.报价时间:2022年5月11日18时00分至2022年5月13日18时00分(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即可报价) 2.本次服务采购按报价表(见附件2)进行报价,报价不能高于本次采购预算金额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报价视为无效。 备注:本次服务采购在系统里报价最低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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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网上一次报价)注:当网上报价与所提交的报价表不一致时,以网上报价为最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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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安排 |
供应商注册账户(网址:http://www.bbwcq.com/,查看平台操作指南后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注册),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本项目为公开网上询价项目,无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期间只能进行一次报价(提交报价后将不能再进行修改)。报价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操作指南,系统报价结束后由采购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且系统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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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2000(元); 2.截止时间:2022年5月13日18时00分; 3.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复印件(加盖本方公章)送至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接受邮寄),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合同复印件且成交供应已缴纳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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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意向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将扣除其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有权按实际损失向其追诉赔偿;(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2)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方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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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按定额15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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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账户信息 |
账户名: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 账号:以随机发送系统通知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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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地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合同复印件寄送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合同复印件且成交供应已缴纳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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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应预付合同款的 30%,供应商交付完毕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60%,正式交付上线稳定运行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尾款10%,供应商应开具等额发票给采购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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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投标保证金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民生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3.采购方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诚邀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采购,至报价截止时,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且符合公告要求的,采购方可直接确定该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报名、符合公告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并报价的,按照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且有2家及以上最低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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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1.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bbwcq.com/); 2.E交易(http://www.ejy365.com); 3.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bbwcq.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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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鞠经理 邮 箱:jufz@bbwcq.com 联系电话:0771-5585031 技术支持:0771-5585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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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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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