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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产权集团”)根据《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务操作规则(试行)》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产权集团空调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QT203126070018
1.2项目名称:产权集团空调采购
1.3采购需求:采购空调(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服务期限:成交公示结束后7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
1.6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1.7履约验收时间:安装完毕后3日完成验收。
验收要求:供应商提供安装清单,须写明设备的品牌与规格,须为国家强制3C认证目录产品,要有3C认证证明(此认证证明须留存),对照施工与安装设计方案履行验收程序。
1.8相关要求:
1.8.1安装要求
1.8.1.1冷媒管及凝结水管由需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8.1.2室内外机连接管和冷凝水管位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1.8.1.3室内机安装位置需与采购人最终通确定位置后施工。
1.8.1.4空调铜管材质必须是优质铜材料,壁厚、直径均需满足国家标准,所投铜管品牌须为所投空调品牌原装配套品牌。
1.8.1.5铜管采用磷脱氧无缝铜管(含保温材料)。保温材料要求难燃B1级橡塑,须保证在28℃环境温度、相对湿度85%条件下不结露。
1.8.1.6冷凝水管采用外包15mm以上厚保温材料。冷凝水管的固定同冷媒管的固定方式,吊架间距应符合CJJ/T2P-980的技术规程。
1.8.1.7冷凝水管道必须缚设坡度、坡向排水点。支管坡度不小于1%。安装完毕后按要求做排水试验。(包括密封性试验)
1.8.1.8已安装好的冷媒管按各冷媒系统对气管及液管进行氮气加压试验,试验结果各项指标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1.8.2设备的测试和试运行
1.8.2.1工具、材料、仪器设备和劳务人员:供应商应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劳务人员。
1.8.3售后服务工作
1.8.3.1供应商应有能力提供24小时的设备维修服务。维修人员接到维修电话后须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维修需求。
1.8.3.2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设备系统常规检查、调整、润滑、冷媒补充等。
1.8.3.3供应商在质保期内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更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部件,并排除故障。
1.8.3.4参与项目的专业人员要符合相应资质要求(包括相应的强弱电、安装施工、质量管理、资料管理、材料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等)。
1.9服务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1.10其它:具体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三、采购预算:27万元(含税价格)
四、质保期:原厂质保6年。(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原厂证明,格式自拟)
五、公告时间:2026年7月24日13:30-2026年7月28日13:30
评审开始时间:2026年7月28日14:00
现场踏查时间:2026年7月24日-7月28日工作时间(25、26日现场需通过门卫联系当日值班人员。时间为9:00-15:00)
六、意向供应商资格证明要求:
6.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2 近3年内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需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等业绩材料(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3意向供应商近3年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4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6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7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供应商须独立响应,不得借用资质、业绩等资质材料,不得恶意低价响应。
6.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6.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10意向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中包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11意向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如因证明材料产生任何不良后果,意向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欲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7月24日13:30-2026年7月28日13:30登录https://www.ejy365.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八、保证金
8.1响应保证金
8.1 .1响应保证金的形式:请以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或现场划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方式缴纳,第三方代缴无效。
8.1.2 响应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伍千元整)
8.1.3响应保证金提交时间:响应保证金须在提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如截止时间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
账户名称: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710446011015200065678
税号:91220101MA182D4H76
开户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关支行
行号:314241000777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31-85370116
注:
1.响应保证金缴纳途径独立于报名系统,缴纳金额与账户信息以本公告为准。
2.意向供应商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
3.响应保证金应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转账成功后请将转账截图或底单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ccpreccg@163.com。
九、采购文件的递交
9.1响应文件递交(可邮寄)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14:00,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2楼210室。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9.3响应文件要求:意向供应商须递交要求的全部资料交由评审小组审核,审核材料的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采购人存档。
9.4响应文件采用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编制装订,所有副本与正本内容保持一致。
十、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细则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完成成交建议报告。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建议报告、按照得分最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重要提示:
放弃成交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采购人可依次选择评分次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报价处理且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cpre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0431-85370121
代理机构: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431-8537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