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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需求
(1)呼伦贝尔农垦物资石油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批农机具采购,包括导航、播种机械、工程机械、耕整地机械等,具体机械需求详见附件报价表(提示:1、报价单位必须具备对应标段的所有机械的供货能力方可参与本询价活动;2、本询价活动仅作为市场询价方制定采购预算的参考)。
(2)交货地点: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所属各单位,海拉尔、陈巴尔虎旗、额尔古纳、牙克石、扎兰屯、阿荣旗、大杨树等地区农牧场生产连队。
(3)报价单位在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运距等因素,报价为到站价(包含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售后及培训费等一切费用,卸车必须使用吊车或叉车,该费用也必须包含在报价中)。
(4)具体项目拟定结算方式:
进口机械: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货款;按照合同到货日期,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验收合格并提供验收单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5%货款;在三包有效期内完成所有机械各项报修内容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货款,该笔款项最迟于2026年12月31日前结清。
国产机械: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货款;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货物合同总额的30%货款,在三包有效期内完成各项保修内容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货款,该笔款项最迟于2026年12月31日内结清;
发票要求:合同签订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免税机械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按相关税收法规执行。
(5)到货日期:首笔货款支付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货。
二、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报价单位须具备农机具在中国境内销售权,如为农业机械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逐级有效授权,报价单位须保证授权的真实性、有效性、合理性、连续性。
(4)报价单位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业绩证明为2023年1月1日至询价截止时间签订的农机具供货合同(合同中报价单位必须做为供货方且报价单位名称必须和本次参与报价的报价单位名称一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该业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提供以下包含内容的承诺函(以下内容不得修改或删减):
1)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依据农业机械工业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按照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并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控制体系。
2)农业机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需委托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对其定型生产或者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进行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做出技术评价。
3)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农业机械销售服务体系,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农业机械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农业机械使用者造成农业生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农业机械使用者有权要求农业机械销售者先予赔偿。
4)农业机械销售者应当向购买者说明农业机械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标注安全警示标志,并依法开具销售发票。
5)承诺不生产、销售下列农业机械:
①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
②依法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取得许可证情况下生产的工业产品作为原料的;
③依法必须进行认证而未经认证的;
④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
⑤国家明令要求不允许销售的、排放标准不合格的或淘汰的。
6)报价单位应当在本地有必要的维修场地,有必要的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有相应的维修技术人员,有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取得相应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
7)报价单位应与市场询价方建立售后服务联络机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不能明确的故障时,或在收到市场询价方紧急情况维修通知后,报价单位应在4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一般故障24小时内排除并能够确保常用易损件、零件齐全。
8)为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报价单位需对市场询价方的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提供相关的培训课程,直至市场询价方熟练操作所采购的设备为止。
9)报价单位承诺在三包有效期内完成各项保修内容,否则市场询价方可扣除合同总额的5%货款。
10)拥有智慧功能农机具,报价单位不得私自加装含有数据采集的数据模块。任何未经市场询价方同意的私自加装行为均视为违约,报价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11)为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其涉及的信息可能包含市场询价方的农业生产数据、设备运行参数等敏感内容,确保这些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生外流。如发生任何泄露流出,报价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12)所售农机设备不得安装任何远程锁定装置,且不得拥有对所售农机设备进行远程锁机的功能。擅自安装远程锁定装置或行使远程锁机功能,将视为严重违约行为。市场询价方有权要求报价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全部货款、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市场询价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可得利益损失。
13)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价。
(6)技术偏离表(报价单位须针对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技术偏离表,采购农机具技术参数不允许偏离);
(7)《报价函》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三、报价要求:按本公告附件报价函格式填报价格。
四、市场询价方式
凡有意参加市场询价的报价单位,请于2026年7月24日9:00至2026年7月27日24:00将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及报价函(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8586098100@163.com,截止时间后发送的报价函不予接受。
注:1.报价单位可自行随报价函提供公司基本情况、技术服务方案等相关材料。
2.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仅作为市场询价方制定采购预算的参考。
市场询价方:呼伦贝尔农垦物资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托
联系电话:18647066683
市场询价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秋丽
联系电话:1858609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