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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集团”)受长春城投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根据《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管理规则(试行)》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长春城投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优质供货服务商招募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QT203126070017
1.2项目名称:长春城投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优质供货服务商招募项目
1.3采购需求:招募供货服务商负责园区便民商超货品及配套设施供货(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服务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1.6付款方式:支付方式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
1.8其 他:具体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三、采购预算:第一次采购金额5万元(大写金额:伍万元)(含税价格),后续合同终止前根据需求进行采购。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制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存续,未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等不良状态;个体工商户的,持有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含食品销售;具备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描件并加盖公章)。
4.2业绩经验要求: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景区商铺、连锁便利店,便民门店食品类货品供货服务相关经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3意向供应商须自主承担食品安全、货物运输、设备质保等全部安全与法律责任。
4.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招募。
4.6意向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中包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7意向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如因证明材料产生任何不良后果,意向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欲响应的供应商,请登录https://www.ejy365.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六、采购保证金
6.1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请以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或现场划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方式缴纳,第三方代缴无效。
6.2 响应保证金金额:1000元(大写:壹仟元)
6.3响应保证金提交时间:响应保证金须在提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如截止时间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
账户名称: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710446011015200065678
税号:91220101MA182D4H76
开户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关支行
行号:314241000777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31-85370117
注:
1.响应保证金缴纳途径独立于报名系统,缴纳金额与账户信息以本公告为准。
2.意向供应商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
3.响应保证金应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转账成功后的转账截图或底单扫描件为e交易报名系统中的资审材料,请将其上传至e交易报名系统并提交审核。不提交则无法进入后续采购环节。
七、竞价安排
7.1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1日14:00-2026年07月24日14:00
7.2竞价方式:减价
7.3减价幅度:100元
7.4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07月24日16:00-2026年07月24日16:30
7.5延时竞价周期:120秒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审核报价最低意向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并通过资格证明材料审核,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8.2竞价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00前递交(可邮寄)采购公告中第四项4.1-4.2、4.4、4.6-4.7所要求材料及加盖公章的分项报价表。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8.4资格证明材料要求:意向供应商须递交要求的全部资料(本项8.2所述)需一式两份,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材料的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采购人存档。
重要提示:
放弃成交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报价处理且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cpre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城投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7398号水文化生态园1号楼
联 系 人:李岩
电 话:17519402616
代 理 机 构: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联 系 人: 孙女士
电 话: 0431-8537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