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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集团一楼大厅地热改造及窗户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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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标开始时间
2026-06-26 09:00:00
售标截止时间
2026-07-01 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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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集团一楼大厅地热改造及窗户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26 09:00:00  

 询比采购公告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产权集团”)根据《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务操作规则(试行)》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产权集团一楼大厅地热改造及窗户更换工程施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QT203126060014

1.2项目名称:产权集团一楼大厅地热改造及窗户更换工程

1.3采购需求:产权集团一楼大厅地热改造及窗户更换工程(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服务期限: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并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委托方之日止。本工程预计工期为15个自然日,建筑公司应严格按照合同工期组织施工。

1.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利息)。

1.7监理服务范围及要求:

1.7.1建筑公司需对以下阶段提供全过程施工服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

1.7.2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报监理单位及委托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1.7.3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设计图纸施工,确保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等相关国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1.7.4负责工程所用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进场及保管,确保材料设备规格、型号、品牌及合格证明符合设计要求及合同约定,并配合监理单位进行进场验收。地热管材、分集水器、窗户型材及玻璃等主材须选用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标准的优质产品。

1.7.5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进度、质量与成本,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关键工序(如地热盘管隐蔽前打压试验、窗户安装后气密性检测等)须提前报请监理单位验收。

1.7.6配合监理单位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及时整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工程竣工后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

1.7.7建筑公司须派驻具备相应资质的项目经理全程驻场,负责现场施工组织、协调及管理工作,确保施工问题及时处理。

1.7.8每周向委托方及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周报,内容涵盖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材料使用、存在问题及下周计划;发生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时,须及时书面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1.7.9主动配合监理单位、设计方及委托方的工作,参加工程例会,协调各专业工种之间的配合,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安全完成。

1.7.10服务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1.7.11其它:具体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三、工程预算:20万元(含税价格)

四、公告时间:2026年6月26日9:00-2026年7113:00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26日9:00-2026年7113:00

评审开始时间:2026年7月1日14:00

现场踏查时间:公告期工作时间

五、意向供应商资格证明要求:

5.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件照扫描并加盖公章)

5.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3年内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等业绩材料)

5.4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相关资质(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等),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项目管理经验;(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5.5意向供应商近3年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6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7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8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9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供应商须独立响应,不得借用资质、业绩等资质材料,不得恶意低价响应。

5.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12意向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中包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13意向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如因证明材料产生任何不良后果,意向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欲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6月25日9:00-2026年7113:00登录https://www.ejy365.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七、保证金

7.1响应保证金

7.1 .1响应保证金的形式:请以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或现场划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方式缴纳,第三方代缴无效。

7.1.2 响应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7.1.3响应保证金提交时间:响应保证金须在提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如截止时间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

账户名称: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710446011015200065678

税号:91220101MA182D4H76

开户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关支行

行号:314241000777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431-85370116

注:

1.响应保证金缴纳途径独立于报名系统,缴纳金额与账户信息以本公告为准。

2.意向供应商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

3.响应保证金应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转账成功后请将转账截图或底单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ccpreccg@163.com

八、采购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文件递交(可邮寄)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113:00,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2楼212号房间。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8.3响应文件要求:意向供应商须递交要求的全部资料交由评审小组审核,审核材料的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采购人存档。

8.4响应文件采用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编制装订,所有副本与正本内容保持一致。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平台组建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细则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完成成交建议报告。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建议报告、按照得分最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重要提示:

放弃成交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采购人可依次选择评分次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报价处理且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cpre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人: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人:张先生

   话:0431-85370121

 

采购平台: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系 人:崔先生

    话:0431-853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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