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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目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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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场所招牌、宣传牌等各类标识【网上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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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09HW2021046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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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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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
★应用场景:5、6层为招标采购开评标使用的无烟环境场所,应满足提示、告知、公示、透明、公开的原则,还应符合应尽必尽的服务、庄重严肃认真的态度和美观舒服适宜的环境。 ★项目内容:各类牌的施工安装,原有牌拆除清理,各类牌的使用材料及辅材,配套工具及机械,竣工后清洁清理,施工后美观包装,部分水、电、锁具等零星维检修工程,工商、市容管理部门、民委等招牌审批合规手续的办理。 ★承包要求:供应商负责项目全部内容的包公、包料、各方协调、合规性审批等工作。 ★工程清单:详尽附件《工程清单》、《样图》。 ★验收条件:验收前应进行感官体验,感官要求裸漏部分均符合美观要求,与周边环境相适用,满足恶劣天气情况下适用。 ★工程交付时间: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交付本项目工程(除楼梯外挂招牌合规审批手续)。 ★楼梯外墙招牌验收工作: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由成交人负责协调预约市容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工作,直至通过验收,整个验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楼梯外墙招牌审批交付时间:通过采购人和市容管理部门验收之后5个工作日,移交审批合格归档资料。 实施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3甲号中国二冶集团副楼5、6层。 ★付款方式:采购人整体验收通过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质保期:自验收结束之日起5年,质保期内出现脱落、掉色等质量问题,免费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日2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 ★交付条件: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满足交付即能使用。 ★报价要求:平台报价除包含“标的”本身价值外,还应包含备品配件、原位置废弃物拆卸、安装所需配套材料及工具、税金、装卸、运输、包装、质检、竣工后清洁整理、保险等全过程伴随的费用。 ★合同签署:收到通知书应立即与中心签订合同。 注:实质性条款为带★条款,为不可偏离;其他条款偏离,应经采购人确认,否则视为不响应,按无效竞价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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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资格条件 |
供应商应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在2021年9月6日11:00至2021年9月9日11:00期间内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内,通过“上传报价单”模块线上递交: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 (2)附件《竞价报名表》、《偏差表》按要求填写完整,且采购人接受偏差内容。 其他要求: ⑴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注: ①以上资料递交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中心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含署名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竞价人在竞价前期和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②供应商注意覆盖涉及商业秘密及资料应注明规避责任风险的说明,我中心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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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方式 |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①竞价结束后,中心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负责,供应商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根据竞价结果按照 “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排序,依据本公告“资格条件”的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确定为预成交人。 ②若低价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则采购人有权顺延次低价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确定为预成交人。 ③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资格审查均通过,则采购人有权选定其中一家确定预成交人。 ④若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且符合公告要求,则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预成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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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规则 |
报名及报价时间:2021年9月6日11:00至2021年9月9日11:00 采购最高限价:总价不得超过50000元。 平台报价要求:报价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且不可修改和不可撤销在竞价平台“报价”栏中应填写总价(单位:元),所填写金额均视为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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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缴纳金额:1000元; 截止时间:2021年9月9日11:00; 注意事项:交款账号应与“会员信息”中“银行账号信息”一致。 退还说明:未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将已签署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中心收到且成交供应已交纳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串标行为认定:保证金的子帐号为随机生成,参加同一项目的多家供应商的保证金汇入同一子账号,视为串标行为,串标人将拉入平台黑名单并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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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①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②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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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查看“报名回执”(注: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注意保密,禁止对外泄露,否则将会对您的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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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成交人签合同后出现履约问题(如未兑现承诺、未按时交付、非不可抗力拖延交付或不予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列为不良供应商,根据履约的严重程度限制参加我单位所有采购项目3-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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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nmcqjy.com/)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nmgygcg.com/) e交易(http://www.ejy365.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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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 系 人:赵玉信 微 信 号:18586095939 联系电话:18586095939 技术支持:0471-3473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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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