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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嘉荫至汤旺河段改扩建工程A1标段五工区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212936
1.2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嘉荫至汤旺河段改扩建工程A1标段五工区采购项目。
1.3运输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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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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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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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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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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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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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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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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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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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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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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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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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黄慢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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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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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撞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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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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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倒翁弹力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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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 |
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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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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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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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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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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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左改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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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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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右改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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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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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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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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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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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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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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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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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计量方法、计量单位:
安全用品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折算为体积数量为准(折算系数以甲方规定数据为准)。因实际运输数量为暂估值,所以供应商如以低于预算价格成交,即可视为单价可相应降低。
1.5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保证货物完好无损送达目的地。
1.6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承运方承运后视为包装符合要求。
1.7货物的起运地点,运输方式,到达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货物的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运输方式:汽运
1.8收货人取货验收办法
碎石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折算为体积数量为准(折算系数以甲方规定数据为准)。
1.9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采购价格总预算为581085元(大写:伍拾捌万壹仟零捌拾伍元整)(此金额为含税金额)。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 8:00至2021年8月29日16: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2采购文件:不收取标书费用。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1000元(壹仟元整)。
6.2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8月29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退还: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7.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1年8月30日10:00-11:00(北京时间)。
7.3证明材料审核地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嘉荫至汤旺河段改扩建工程A1标段五工区。
7.4证明材料的要求:意向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4.4项要求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截图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2634834630@qq.com)交由采购人审核;
7.5证明材料以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嘉荫至汤旺河段改扩建工程A1标段五工区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581085元(大写:伍拾捌万壹仟零捌拾伍元整)元人民币,不设价格下限;
8.3竞价时间:2021年8月30日14:00--15:00;
8.4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报价有效,资格要求未达标的供应商报价无效;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9.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联 系 人:王丽波
电 话:13836856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