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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2021年七密公路修补工程施工劳务分包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20211474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七密公路修补工程施工劳务分包项目
1.3采购需求:

1.4质量标准: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
1.5交货期:以到施工现场为准
1.6劳务作业范围及内容: 沥青砂灌缝包括切槽、挖除、沥青砂加工、灌缝所有人工、小型机具及所用油料(包含滚筒式沥青搅拌机)。
1.7验收
产品到达现场后,采购方对到货数量、质量、外观等进行验收。采购方对产品进行数量核对,即按实际数量与产品质量进行核对。验收合格的由采购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以达到验收合格为止。
1.8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2714055.15元(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壹万肆仟零伍拾伍元壹角伍分),采购预算包含货物价格、运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增值税)等费用,意向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四、意向供应商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4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8月25日8:00至2021年08月27日16: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2采购文件:不收取标书费用。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2000元(贰仟元整)。
6.2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7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退还:签订采购合同5日内
七、意向供应商资格文件审核:
7.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7.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1年08月28日10:00-11:00(北京时间)。
7.3证明材料审核地点:2021年七密公路修补工程施工八五五农场会议室。
7.4证明材料的要求:意向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4.4项要求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截图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1353584854@qq.com)交由采购人审核;
7.5证明材料以2021年七密公路修补工程施工工程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2714055.15元(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壹万肆仟零伍拾伍元壹角伍分 ),不设价格下限;
8.3竞价时间:2021年08月28日11:00--12:00;
8.4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报价有效,资格要求未达标的供应商报价无效;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9.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本次竞价采购流标,采购人将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进行采购。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联 系 人:连彤昕
电 话:15046809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