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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粮食测镉仪项目 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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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北海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粮食测镉仪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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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BBWCQCGX21-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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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货物及技术性能参数、服务等要求 |
1.采购货物:粮食测镉仪1台 2.采购预算:19.8万元 3.技术性能参数需求: 3.1技术参数 (1)固体直接进样,无需化学前处理; (2)在精准定量检测模式下,单样分析时间 < 4分钟; (3)连续六次测试粮食样品,重复性RSD < 6%; (4)采用称量纸,分析成本较低; (5)配置一体式16位自动进样器,实现自动进样; (6)可用标准溶液绘制标准曲线,适用于各种复杂基体的样品分析, (7)经典原子吸收法作为检测器,仪器灵敏度高,可准确测定镉含量在0.01mg/kg-100mg/kg的固体、液体样品,包括各类品质的大米、糙米和其他食品样品; 3.2配置清单 (1)测镉仪主机 1台 (2)千分之一天平 1台 (3)粉碎机 1台 (4)标准筛 1个 (5)称量纸 500张 (6)品牌打印机 1台 4.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提供产品的原厂一年免费保修服务,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免费培训操作人员。安装调试必须由成交供应商联系产品生产厂家专业工程师上门负责安装,并出示工程师证书。 成交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若调试不通过将取消成交资格。 5.产品要求: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厂家授权书、原厂供货证明等证明材料。 6.交付使用时间及地点: (1)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 它:采购单价包含税费、运输、保险、安装调试、管理费、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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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注册成为“E交易”会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其所供产品为正品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所供产品不涉及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意向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及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6、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良行为等廉洁诚信问题及重大经济纠纷问题。在信用中国官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7、无处于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营业资格的情况。在信用中国官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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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1年8月24 日16:00至2021 年8 月27 日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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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资料 |
参与网上询价的供应商须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统一在E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和报价(http://www.ejy365.com/)。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审查资料(审查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逾期或不递交审查资料,报价无效): 9. 提供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文件、功能说明文件(产品功能彩页或生产厂家出具的功能说明文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10. 该货物的配置清单(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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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当日对供应商系统里提交的审查资料进行审核。成交供应商凭报名资料原件领取成交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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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规则 |
1、报价时间: 2021年8 月24日(提示:报名开始之日起算)16:00至2021年8 月27日(提示:时间为报名截止日的第二日)16:00(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即可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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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网上一次报价)注:当网上报价与所提交的报价表不一致时,以网上报价为最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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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安排 |
供应商注册账户(网址:http://www.bbwcq.com/,查看平台操作指南后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注册),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本项目为公开网上询价项目,无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期间只能进行一次报价(提交报价后将不能再进行修改)。报价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操作指南,系统报价结束后由采购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且系统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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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39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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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意向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将扣除其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有权按实际损失向其追诉赔偿;(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2)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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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按定额¥2,97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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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账户信息 |
账户名: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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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15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地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合同复印件寄送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交易所收到合同复印件且成交供应已缴纳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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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在交货验收合格、培训指导完成及设备正常使用后,中标供应商在3日内开具增值税发票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90%的合同金额,剩余10%为质保金,设备正常使用满3个月无质保问题一次性支付10%尾款(无预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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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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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1、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bbwc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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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 北海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黄主任 0779-3921913 采购代理机构: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刘经理、鞠经理0771-5585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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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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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8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