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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4151
三、采购人: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采购组织方: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五、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8日
七、评审日期:2025年10月31日
八、评审结果:
排序 | 成交候选人 | 响应报价 (万元,含税) | 综合得分 |
1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18.00 | 81.22 |
2 |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 | 17.00 | 67.00 |
3 |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 19.00 | 59.56 |
九、公示期:2025年11月1日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24-81663078
电子邮件:zxq@spr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