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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087 图书配送及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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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95.00万元
保证金额: 19000.00
售标开始时间
2025-07-04 09:00:00
售标截止时间
2025-07-0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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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087 图书配送及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7-04 09:00:00  

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受沈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辽宁新华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图书配送及服务项目(采购编号:2025)4087)以询比采购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并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4087

2.项目名称:图书配送及服务项目

3.采购预算:95万元/年(含税)。供应商进行单价报价,报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预算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采购人据实结算,供应商应知晓本项目在服务期内服务内容实际发生情况,最终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实际工量。

4.标段(标包)划分:1个,拟定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5.采购需求:

供应商负责承担对沈阳市内各区、四县店(新民、法库、辽中、康平)、以及教材教辅发行业务所覆盖的线路客户发货的运输工作及与本项目有关的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实际要求尽职尽责地完成配送工作,配送货物落地的实际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台阶、上楼、地下室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第一年服务良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年可续签,若第二年服务良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年可续签。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付款方式、条件:采购人每半年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结算一次。供应商每半年服务结算时需提供所有票据,采购人核对无误后,于90个工作日内将结算费用支付给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

9.服务标准:将货物安全无损送达,服务热忱、耐心、细致周到让采购方客户满意。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能力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操作须知

参加辽宁阳光采购平台发的项目,请详细采购文件及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服务指南,如平台服务指南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请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供应商应及时进行平台会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完善信息),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招标活动。

四、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574日上午9时至202579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供应商请通过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对公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4楼开标室(410会议室)

提交方式:供应商应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纸质文件1正2副+电子文件(U盘)1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说明:本项目无需办理CA锁。

2.开标要求:

开标时间:2025年7月1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4楼开标室(410会议室),要求供应商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采购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http://ggzy.shenyang.gov.cn/、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sprtc.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上发布,其他网站媒介转载无效。

七、响应保证金要求

1.响应保证金金额:19000

2.响应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响应保证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按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招标。

、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支持电话:报名等系统问题可咨询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辽宁新华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联系方式:张先生 13700000698

2.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24-81663078

电子邮件:zxq@sprtc.com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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