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询价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现状预先勘察,对所投产品的要求条件充分了解。所提供产品必须能够满足采购条件; 2.网上询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须上传报价单及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上传); 3.本项目所有文件(含附件),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传播,转发,另作它用,如对采购人造成不利影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网上询价供应商应根据用户需求合理报价,报价单中不允许有缺漏项,如有无需报价或免费供货的项目,须在报价单中明确备注,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5.供应商应按照要求上传投标文件(材料),采购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文件(材料)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中,选择综合下浮率(不含税)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于报价且投标文件(材料)符合要求,则选择该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6.付款提示:网上询价文件、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7.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万元,综合下浮率报价不得低于0%,否则为无效报价; 8.代理机构: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欢 联系电话: 0519-85510566 9.采购人名称: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400-828-9082/400-828-07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