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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丸采购邀请公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委托,采用网上询价的方式采购钢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钢丸采购
二、项目编号:NMCQCG-2016-100
三、采购标的数量要求及相关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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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名 |
型号 |
项目情况 |
技术标准与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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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丸 |
60% |
薄板厂钢板表面热处理用 |
型号S460,SAE和GB/T18838.4—2008相关技术标准 |
吨 |
60 |
按使用单位要求供货 |
按合同约定 |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叁拾伍万元整(350000元), 超出即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应具备资格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获得本项目相应的产品、行业、服务认证许可和资质,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供货业绩;
4、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表(详见附件1)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报价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不具备报名资格;
2、可采用邮寄报名资料的方式进行报名。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部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七、采购方式及组织安排
(一)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网络询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组织安排
1.意向供应商应在2016年12月21日17:00前将保证金汇至中心指定账户(指定账户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提示账户)。至公告截止日,如果没有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则重新组织采购。
2.网络询价:至公告截止日,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名,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低于采购限价的,则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报名,交纳报价保证金并报价的,中心则在12月22日以最高限价为底价组织网络询价,按照出价最低原则确定供应商。
3.2016年12月22日上午10:00时举行网络询价活动。本次网络询价按照总价进行询价,最终成交价格以供应商网上填报的最低的总价为准。
4. 网络询价为多轮、反向报价,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本项目网络询价时长为:60(分钟),竞拍起始价为:350000 (元)
延长周期:120(秒), 竞价阶梯: 1000 (元),或按1000元的整数倍竞价。
(三)网络询价时间安排
限时竞价时间:2016年12月22日上午10:00 --11:00
(四)网络询价程序:
供应商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提交报名资料,报名成功后申请网络询价账户(网址:http://www.nmcqjy.com,查看平台操作指南后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注册),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激活账号。供应商登录账号,网上进行报名,并在规定询价时限内进行网络报价(供应商可在任何有网络的场所进行报价,而无需在现场进行网络报价,具体操作可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操作指南)。
八、保证金:
(一)报价保证金支付要求
1.供应商应在2016年12月21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如果未按照规定时间和金额交纳保证金则不具备报名资格,其报价无效。进入网络询价程序后,报价保证金转为询价保证金;
供应商按以下额度交纳报价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 供应商的保证金应从本公司基本账户采用电汇形式汇入我中心指定账户(指定账户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提示账户);
3.未按1、2条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
(二)保证金退还与处置
1.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交纳采购服务费后无息退还;
2.参与询价而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部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全额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经采购人同意后,我中心将重新组织采购;
(1)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的;
(2)报价后再报价期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
(三)接受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
报名成功以后,E交易系统会随机弹出接受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供应商按此信息缴纳保证金。
九、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内蒙古产权交易网(http://www.nmcqjy.com)。
十、采购服务费: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采购服务费。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
联系人:丁小国
联系电话:0472-2181561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艳
联系电话:18147163498
邮箱:nmcqcg@163.com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12日
附件1.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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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MCQCG-201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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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钢丸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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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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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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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详细通讯地址(供应商标书款发票/成交通知书按此地址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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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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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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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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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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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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