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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招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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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50,000.00元
保证金额: 50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18-10-30 11:02:18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2018-10-30 10:00:00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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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公告
  • 中标结果公告

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招选项目

发布时间 2018-10-23 13:56:02  

条目

内容

项目名称

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招选项目

项目编号

09FW20180119

服务内容

工作内容:

1.对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并书面提示法律风险,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2.审查、修改、拟定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与涉及集团公司重要合同的谈判;

3.协助制定、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出具法律意见;

4.为集团公司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或建议,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参加重大项目谈判、签约;

5.受集团公司委派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法律事务;

6.为涉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涉及集团公司的重大事件的研究讨论,并提供法律意见;

7.应要求就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出具律师函;

8.经指派,以集团公司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汇报调查结果,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9.向集团公司职工进行每年两次法制宣传教育和必要的法律培训;

10.指导和协助集团公司法务人员的工作;

11.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服务期限2年,即从聘用合同签订日起计算;

报价人资格条件

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律师事务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注册地及办公地在赤峰市区内的律师事务所;

2. 律师事务所成立五年以上,拥有具备律师资格证的执业律师人数在20人以上且有相关法律服务的经验;

3.经合法设立,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或律师协会出具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文件,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为与采购方经营范围相关的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

6.律师事务所应委派至少1名律师,常年为集团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受指派的律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律师应有执业资格证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

4.连续执业时间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由本所合伙人或业绩卓著的资深律师担任,有曾经担任过其他类似公司的法律顾问的经历并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熟悉国有企业投资、融资、资本运营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5.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参与上述采购方经营范围相关的企业的诉讼案件)。

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23日9:00至2018年10月29日23:59:59

审查资料

参加网上询价的供应商需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结束当日(10月30日),供应商需扫描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采购方处进行现场审核(地址:赤峰市临潢大街西段富兴大厦。            联系人:袁远  联系电话:0476-8302105):

1.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2.律师事务所最新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律师事务所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符合本公告报价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拟任集团公司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和报价。

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加盖公章,胶装成册。

8.报名表(详见附件1)。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接受现场、电子邮件方式。

报价规则

报价时间:2018年10月30日10:00-11:00

竞拍起始价50000元/年(超出或等于竞拍起始价属于无效报价),竞价阶梯:500元,或按500元的整数倍竞价,延长周期:120秒。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网上多轮次报价)

采购组织安排

供应商注册账户(网址:http://www.nmcqjy.com,查看平台操作指南后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注册),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无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报价。报价具体操作可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操作指南,报价结束后由采购方及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最低价为成交人。

报价保证金

1.缴纳金额:5000元;

2.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10:00;

3.退 还:详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服务费

将依据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收费标准(服务类)的,以成交供应商报价*2年为基数收取采购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示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中心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以成交后系统通知信息为准

履约约定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合同扫描件发送中心邮箱,中心收到且成交供应已缴纳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付款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50%,完成1年工作并取得采购方认可后5个工作日内付50%

发票

供应商需提供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一致、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

1. 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且缴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次采购将顺延至次低价供应商成交或重新组织采购。

2.付款提示:投标保证金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中国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3.中心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诚邀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采购,至公告截止日,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则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并报价的,按照出价最低原则确定供应商。

发布媒体

“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

“易交易(www.ejy365.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翠柳路3号

联 系 人:杨艳

邮  箱:nmcqcg@163.com

联系电话:0471-3473020

 

采购方: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远

联系电话:0476-8302105

附 件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平台操作指南.docx
附件3.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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