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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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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V标准0#、-10#、-20#、-35#柴油重新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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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MCQCG-BG-201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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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国V标准0#、-10#、-20#、-35#柴油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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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资格条件 |
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1、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含17%增值税发票); 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货价格需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零售)挂牌价基础下浮动280元/吨,并包含运输费,而且按照国家调控时间一同进行; (2)供应商提供第三方出具(油品)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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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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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料 |
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扫描以下资料的盖章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我中心进行真实性审核,或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来我中心进行真实性审核,通过审核的即可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包含合伙企业等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其中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身份不得参加本次采购,且还应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提供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戳记的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或提供一份近期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没有"代开"字样); 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报名表(详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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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
接受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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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时间 |
2017年7月11日下午16: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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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一次性报价,网上报价、电子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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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安排 |
供应商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提交报名资料,报名成功后申请网络询价账户(网址:http://www.nmcqjy.com,查看平台操作指南后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注册),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激活账号。供应商登录账号,中心进行真实性审核,网上进行报名,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无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规定询价时限内进行网络报价,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供应商可在任何有网络的场所进行报价,而无需在现场进行网络报价,具体操作可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操作指南),询价结束后,最低价为成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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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规则 |
报价时长为:60(分钟),竞拍起始价为: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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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1.缴纳金额:控制价总金额的10%; 2.截止时间:2017年7月11日下午16:00; 3.退 还:详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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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1. 成交金额的0.45%(由中标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2.中心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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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10%缴纳给采购人(于成交公告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缴纳); 3.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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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约定 |
1.交货期:按采购人计划要求数量及时限供货; 2.交货地点: 使用现场;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4.验收方、供货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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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算 |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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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交货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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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本公告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且缴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次采购将顺延至次低价供应商成交或重新组织采购。 2.本次报价为综合折让比率报价,即综合折让比率为100%时,成交价就相当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零售)挂牌价基础下浮动280元/吨×折让比率”,即折让后价格。 3.结算金额计算公式:国V标准**号柴油结算金额=a%×国V标准**号柴油挂牌价下浮动280元/吨后价格,其中a%为综合折让比率,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在系统中所报价格应为a,且a应为具体整数数值。 4.本次采购总预算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5.付款提示:投标保证金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6. 本次采购最高限定的综合折让比率为:100(%)(超出最高限定的综合折让比率属于无效报价); 7.中心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诚邀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采购,至公告截止日,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于竞价起始价的,则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并报价的,中心则在规定时间组织网络询价,按照出价最低原则确定供应商。 8.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公告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9.业务电话:18447123609 技术支持:4008503300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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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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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翠柳路3号如意日信大厦 联 系 人:赵玉信 邮 箱:duduzyx@163.com 联系电话:18447123609 咨询项目信息请添加微信号:duduzyx5258(添加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海鹏 联系电话:0472-2181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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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