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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委托,采用网上询价的方式为2017年备件区域总承包流标项目公开选取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包钢焦化厂2017年备件区域总承包二次采购
二、项目编号:NMCQCG-2017-1380-01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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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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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炼焦二部焦罐衬板区域承包 |
0.309 |
单价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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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6 |
备煤粉碎机、清篦机等易损工矿备件区域承包(9-10#区域) |
0.230 |
单价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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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7 |
7-10#焦炉液压缸修复区域承包) |
0.099 |
单价竞价 |
(二)其他说明
1、本项目报价为不含税、含运杂费报价;
2、本项目成交后供货周期为一年,具体为:2017.3.28-2018.3.27;
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按包钢资金计划承兑付款。
4、报名前,意向供应商可以到焦化厂了解本项目的技术供货要求,确认备件规格型号,网上询价活动结束后,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需与采购人签订能够满足总包备件的供货、技术质量及售后服务的技术供货协议。
5、需求单位:包钢焦化厂。
四、供应商应具备资格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上述采购设备的经营内容;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获得本项目相应的产品、行业、服务认证许可和资质,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供货业绩;
4、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场地、相关加工设备、质量检验设备、技术人员、及时服务的实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代理商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匹配的生产型企业合作的超过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资料及业绩合同。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报价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不具备报名资格;
2、可采用邮寄报名资料的方式进行报名。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部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七、采购方式及组织安排
(一)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网络询价方式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组织安排
1.意向供应商应在2017年3月23日10:00前将保证金汇至中心指定账户(指定账户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提示账户)。至公告截止日,如果没有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则重新组织采购。
2.网络询价:至公告截止日,如果只有1家供应商参与报名,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低于采购限价的,则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报名、符合公告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并报价的,中心则在2017年3月23日以最高限价为底价组织网络询价,按照出价最低原则确定供应商。
3. 网络询价为多轮、反向报价,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本项目网络询价时长为:60(分钟),竞拍起始价为:详见下表
延长周期:120(秒), 竞价阶梯:详见下表,按竞价阶梯或按竞价阶梯的整数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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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竞拍起始价 |
竞价阶梯(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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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309 |
5 |
单价竞价,由于单价金额较小,系统设置的竞拍起始价=对应最高限价*1000,最终成交价按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1000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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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6 |
230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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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7 |
99 |
5 |
(三)网络询价时间安排
限时竞价时间:2017年3月23日上午10:00 --11:00
(四)网络询价程序:
供应商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提交报名资料,报名成功后申请网络询价账户(网址:http://www.nmcqjy.com,查看平台操作指南后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注册),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激活账号。供应商登录账号,网上进行报名,并在规定询价时限内进行网络报价(供应商可在任何有网络的场所进行报价,而无需在现场进行网络报价,具体操作可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操作指南)。
八、保证金:
(一)报价保证金支付要求
1.供应商应在2017年3月23日10:00前交纳保证金,如果未按照规定时间和金额交纳保证金则不具备报名资格,其报价无效。进入网络询价程序后,报价保证金转为询价保证金;
供应商按以下额度交纳报价保证金:每标包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2. 供应商的保证金应从本公司基本账户采用电汇形式汇入我中心指定账户(指定账户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提示账户);
3.未按1、2条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
(二)保证金退还与处置
1.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交纳采购服务费后无息退还;
2.参与询价而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部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全额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经采购人同意后,我中心将重新组织采购;
(1)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的;
(2)供应商恶意竞价,导致项目流标的。
(三)接受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
报名成功以后,E交易系统会随机弹出接受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供应商按此信息缴纳保证金。
九、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内蒙古产权交易网(http://www.nmcqjy.com)。
十、采购服务费:每标包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采购服务费。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
联系人:亓秀东
联系电话:0472-2184517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艳
联系电话:18147163498
邮箱:nmcqcg@163.com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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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MCQCG-2016-1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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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包钢焦化厂2017年备件区域总承包二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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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报名标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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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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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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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详细通讯地址(供应商标书款发票/成交通知书按此地址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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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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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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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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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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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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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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