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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NMCQCG-2017-410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包钢采购中心委托,采用网上询价的方式采购包钢炼钢厂17-3备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编号:NMCQCG-2017-410
项目概况:本项目备件为包钢炼钢厂17-3备件计划;备件的交货期按业主单位需求交货,具体详见清单明细;备件的技术要求完全按照国标或企业标准要求制作、技术协议或按现场确认图纸制作;投标方需提供本公司近三年类似业绩及合同。投标前需到炼钢厂了解项目的相关技术要求,确认备件规格型号等。对于首次给炼钢厂供货的供应商,需与炼钢厂签订试用协议,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协议。
三、采购标的相关技术要求及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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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最高限价(不含税价,含运杂费)万元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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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速机电机 |
17.8 |
按需方时限要求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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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风机转子喷沙做动平衡等9项 |
35.8 |
按需方时限要求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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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NE50斗提头轮组等3项 |
21 |
按需方时限要求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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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自由辊水冷罩等8项 |
25.2 |
按需方时限要求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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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拉矫辊修复等8项 |
20 |
按需方时限要求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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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拉矫辊装配等3项 |
28.2 |
按需方时限要求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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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事故割枪等4项 |
14.9 |
按需方时限要求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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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引锭杆弹簧板 |
6.5 |
按需方时限要求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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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铜板修复 |
8.2 |
按需方时限要求供货 |
注:详细技术参数见清单附件
1、交货期:按需求单位要求供货,具体详见清单明细。
2、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按包钢结算办法挂账后,根据包钢资金计划承兑汇票付款。
3、其它要求详见备件招标项目要求及备件清单明细。
4、发成交通知书之时,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附明细。
5、投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按时限要求须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包钢财务账有欠款的投标人,经财务人员确认后可用欠款进行冲抵),并与包钢签订《备件供应承诺保证书》。
6、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中标厂家将投标的报价明细发送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经产权交易中心确认并加盖公章,随中标通知书一起寄回包钢采购中心。
四、供应商应具备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设备的制造商或直接委托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体系;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报价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不具备报名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部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七、采购方式及组织安排
(一)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组织安排
1.意向供应商应在2017年5月22日前将保证金汇至中心指定账户。至公告截止日,如果没有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则重新组织采购。
2.网络竞价:至公告截止日,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名,且供应商提交报价低于采购限价的,则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报名,交纳报价保证金并报价的,且报价低于采购限价的,中心则在5月23日以最低报价为底价组织网络竞价,按照出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供应商。
3.2017年5月23日上午9:30时举行网络竞价活动。本次网络竞价按照总价进行竞价。
4. 网络竞价为反向竞价,多轮报价,最后一个报价人(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5.本项目网络竞价时长为:60(分钟),竞拍起始价为:
第一标包:17.8万元) 第二标包:35.8(万元)
第三标包:21(万元) 第四标包:25.2(万元)
第五标包:20(万元) 第六标包:28.2(万元)
第七标包:14.9(万元)第八标包:6.5(万元)
第九标包:8.2(万元)
延长周期:120(秒), 竞价阶梯: 1000(元),或按1000元的整数倍竞价。
(三)网络竞价时间安排
限时竞价时间:2017年5月23日上午9:30 --10:30
(四)网络竞价程序:
供应商在规定竞价时限内进行网络竞价(供应商可在任何有网络的场所进行竞价,而无需在现场进行网络竞价)
八、保证金:
(一)报价保证金支付要求
1.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日前交纳报价保证金(即2017年5月22日前);如果未按照规定时间和金额交纳保证金则不具备报名资格,其报价无效。进入网络竞价程序后,报价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供应商按以下额度交纳报价保证金:
第一标包:人民币17000元 第二标包:人民币30000元
第三标包:人民币21000元 第四标包:人民币25000元
第五标包:人民币20000元 第六标包:人民币28000元
第七标包:人民币14000元 第八标包:人民币6500元
第九标包:人民币8000元
2. 供应商的保证金应从本公司基本账户采用电汇形式汇入我中心指定账户;
3.供应商须在2017年5月22日前将保证金交到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4.未按1、2、3条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
(二)保证金退还与处置
1.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后退还;
2.参与竞价而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全部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全额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经采购人同意后,我中心将重新组织采购;
(1)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的;
(2)报价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
(三)接受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
报名成功以后,E交易系统会随机弹出接受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供应商按此信息缴纳保证金。
九、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内蒙古产权交易网(http://www.nmcqjy.com)、
十、采购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按国家收费标准的三折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采购服务费。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钢采购中心
联系人:史学民
联系电话:0472-2183696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潘宏波
联系电话:0471-3473013、18147166452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E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炼钢厂3月份工矿备件技术协议.doc
炼钢厂2017-3备件计划50万以下委托.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