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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服务常见问题,财政部官方解答来了!

发布时间 2023-10-13 17:11:04 1497次阅读 e交易平台

政府采购服务,最长的服务期限是多久? 购买服务项目时,可以从选择的单位中轮序购买服务吗? 分包的服务项目,还能享受价格扣除吗? 以上问题,官方回复来了!

1.政府采购服务最长期限是几年?

Q请问政府采购服务,最长期限是几年?

A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于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

2.可以从选择的单位中,轮序购买服务吗?

Q请问审计局购买社会审计专业服务,以一招三年,确定多家供应商的方式选定了30家服务单位,待具体项目实施时再从选定的服务单位中轮序购买服务,这种方式是否属于《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14号文) 的清理范围?

A留言所述情形属于14号文清理范围,采购人应当按照14号文要求开展自查清理工作。

3.分包的服务项目,享受价格扣除优惠吗?

Q一个服务项目,有几项服务标的中标人自己做不了,必须请第三方公司来做,当地监管部门要求在标书中写明,必须把这部分分包给中小企业,那么分包的这部分还可以参加价格扣除吗? 如果投标人是小微企业,那么价格分计算是按项目总金额给予价格扣除,还是把必须分包部分先剔除,然后再进行价格扣除?

A《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应当将分包要求作为资格条件,若不属于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采购服务退还保证金时需要退还银行利息吗?

Q: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通过招标的方式,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未中标的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是否需要退还相应的银行同期利息?

A: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参公的事业单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吗?

Q102号令明确:国家机关应当编制部门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党的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组织机关参照编报。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和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无需编制本部门的指导性目录。参公的事业单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吗?

A参公事业单位是指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属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明确的事业单位类别。具体来说,只要不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就不能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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