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报导】天津市关于规范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通知
津财采〔2006〕7号
各区县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政府采购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六十三条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四、八条规定,现将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通知如下:
一、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依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其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和采购信息公告,必须在我市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的《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上予以公布。
二、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依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等采购结果,必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交易平台以“共建、共享、共用、共治、共赢”为发展理念,自上线以来,不断提升技术、强化功能、优化产品,实现了持续高质量发展,业务量呈几何级增长,目前,全国共有16个省 (自治区)的50多家省市级产权交易、招投标代理机构及大型企业签约入驻,注册会员近4.5万家,累计完成交易项目近1.5万项,成交金额近800亿元,服务地域超全国面积的2/3。今年4月,e交易开发上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计划于年内在常州实现全市覆盖。e交易平台有效推进了全国范围的产权交易市场融合,持续优化了资源要素配置,有力促进了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分享到: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