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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招标为什么必须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发布时间 2025-09-14 11:00:00 1033次阅读 e交易平台

问:我们这里的财政一刀切要求物业服务招标必须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不可以综合评标法,是否合理?如果采购人要求使用综合评标法,如何处理?

答:《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对物业管理服务的说明是:指办公场所或其他公用场所水电供应服务、设备运行、门窗保养维护、保洁、绿化养护等的管理及服务,包括: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车站、机场、港口码头、医院、学校等物业管理服务和其他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招标

普遍要求物业服务必须采用综合评标法,或者对物业服务招标工作提出原则性意见,原因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九条第二款更加明确的支出: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如通用设备、物业管理等,一般采用招标或者询价方式采购,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采用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的定价方式。

来源:招标采购法律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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