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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国际城共计262套公寓整体销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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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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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80,649,224
保证金 806,493
提醒:该公告仅为挂牌机构发布信息,网站不提供报名竞买途径
报名开始时间:2025-11-10 18:1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12-08 18:00:00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
联系电话:
075******7972
单位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
项目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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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公告内容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一手房产转让信息,广泛征集意向买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意向登记手续。

项目编号

CQ2025110700002

标的名称

贵阳国际城共计262套公寓整体销售项目

资产类型

房产

转让底价

人民币80649224元

资产概述

贵阳国际城共计262套公寓整体销售项目,详见下方附件《房源明细表》。

是否存在

共有情况

是否存在

担保情况

是否存在

租赁情况

一、标的房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房产证号/不动产证号

详见下方《不动产权号明细表》

地址

南明区车水路中国铁建.国际城

建筑面积

详见房源明细表

用途

商服用地/其他

使用期限

至2051年1月17日

已用年限

14

房屋状态

空置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其他重要说明

其他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备查资料。

二、委托方基本情况

委托方(开发商)名称

贵州中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太慈桥街道办事处青山路99号国际城

三、转让条件

房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买方资格条件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购买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1.买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1.2.本项目为一手房房源整体销售,标的资产目前已取得商品房现房备案证明。本项目是中国铁建地产贵州公司(中铁房地产集团(贵州)有限公司)独资子公司贵州中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此次挂牌出售的标的资产(贵阳国际城共计262套公寓项目所指标的)无抵押、无查封,如因抵押、查封造成买方损失的,中铁房地产集团(贵州)有限公司与贵州中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相关责任。

2.意向买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意向买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3.意向买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买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买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基本状况、所涉及的担保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5.意向买方必须联系销售方到现场进行实勘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等误差作调整。

6.1.本次交易存在投资风险,意向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方承担。意向方被确认为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购买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6.2.标的资产交付前发生的所有费用(如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物业管理费用等费用)由转让方负责缴清,标的资产交付之日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买方负责承担。

6.3. 办理标的权属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等由交易各方各自依法承担。

7.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买方或买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方将有权不予退还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方在参与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受让申请书、交易合同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

(2)意向方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时,意向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4)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意向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5)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6)方未在要求的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等其他规定的交易文件;

(7)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8)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7.意向买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收付):

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301041060002890717

开 户 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8.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与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方提供补充资料。

9.销售方和按照深圳联合产权易所的通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方应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付清产权易价款并保证该款项来源合法。

10.1.方须按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要求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销售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10.2.销售方同意,在交易双方支付完交易服务费用等应支付给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其他费用(如有)、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由销售方通过书面方式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要求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原路无息退还保证金。

10.3.交易价款具体结算方式请参考《商品房买卖合同》。

11.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买方须书面承诺:

(1)已充分清楚、了解和接受销售方所披露标的房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房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2)同意被确定为买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销售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3)交易双方应在签署完《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买方完成支付首付款(成交价的20%)后30个工作日内至产权登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买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时,销售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如因销售方办税、核定征收、或相关部门测绘、审核等原因导致过户手续延后,买方应予以同意并积极配合。

(4)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买方自行承担。

12.本项目最终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等由交易各方各自依法承担。

13.本公告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要约或要约邀请。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自行尽调。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仅进行信息发布征集意向方,对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买方不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现状或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和瑕疵为由,向销售方、深圳联交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资产、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看房安排

看房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截止日前1个工作日09时至18时(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房),请意向买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房,联系人:女士;联系电话:13795396659

保证金

交纳规则


 


 


 

保证金设定

806493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结算账户时间为准)

公告期截止日21:3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

交纳方式

1.银行转账;

2.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收付):

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301041060002890717

开 户 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内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执行。

2.在交易双方支付完交易服务费用等应支付给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其他费用(如有)、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由销售方通过书面方式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要求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原路无息退还保证金。若意向买方未被确定为买方的,在买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原路返还相关主体。

价款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1.在交易双方支付完交易服务费用等应支付给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其他费用(如有)、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由销售方通过书面方式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要求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原路无息退还保证金。2.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按照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场外支付。

四、公告期

公告期

自公告发布当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买方

本次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釆取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釆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若采取竞价方式,竞价具体安排以本所网络竞价规则及本所向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派发的竞价须知为准。

五、其他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13651483640

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15889626849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网址/微信公众号

www.sotcbb.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附件

不动产权证号明细表

房源明细表

现场踏勘确认书

特别提示

1.转让方应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请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请交易各方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参与交易活动,自行承担与交易有关的风险,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如对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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