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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标的信息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评估情况
1、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本次转让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未实缴到位,受让方需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2、标的资产情况详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号:豫祥元评报字[2025]第071001号)。
3、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标的企业股权状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债权债务、成本费用或标的企业存在其他瑕疵等原因为由拒绝受让或拒付股权转让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1.本次股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 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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