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工美藏品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矿权 船舶 林木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湖南 安徽 甘肃 广西 浙江 海南 云南 山东 河南 四川
2 人关注3841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2.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成交后转让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向受让方开具发票。
3.其他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备查资料。
二、转让方简况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进行踏勘,确认无误后与踏勘组织方(华电(南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签字盖章),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4.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所有权利主张。
5.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基本状况、所涉及的担保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6.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等误差作调整。
7.本次交易存在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8.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方将有权不予退还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在参与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受让申请书、交易合同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
(2)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4)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5)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6)受让方未在要求的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等其他规定的交易文件;
(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8)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9.意向受让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户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开户账号:73010122002131469
10.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与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1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成交价款支付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12.受让方须按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要求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13.转让方结合改造期间多批次将报废设备拆卸至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峡阳水电厂厂房内,受让方应根据转让方要求按时拆解、转运废旧设备,确保不影响转让方新机组改造进度,并自行勘探,了解潜在风险。
14.本次处置的报废设备在现场拆机后,受让方应按约定时限运走处置标的物(标的资产清单物资),否则视为违约,由此所产生的费用、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受让方负责。
15.受让方应根据转让方要求提前7天办理入场手续,进场工作人员应提前体检、购买不低于120万元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关作业证书,交由转让方安全监察部门备案。
16.由于转让方厂房大门限制,本次处置的(峡阳1号机组的)废旧定子、转子、导水机构、灯泡头、流道盖板等大件允许受让方在现场切割、破拆成大块再转运,其他废旧物资(设备)的切割、破拆等工作一般不允许在阳水电厂厂内进行,由受让方在厂外自行负责。但受让方应按要求做好现场防火措施、安全措施和环境污染保护措施。转让方委托安装队伍拆除部分转子磁极,受让方负责转子支架现场破拆。转让方委托安装队伍拆卸分解主轴及轴承,受让方负责运输出厂房。受让方必须在转让方发出转运通知的5天内将现场切割、破拆的废旧物资(设备)解体并运出峡阳水电厂厂外,否则转让方有权收取场地费3000元/天。由于电站临时堆放场地条件限制,受让方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一般在3天内将非现场切割、破拆的废旧物资(设备)解体并运出峡阳水电厂厂外,否则转让方有权收取场地费3000元/天。具体拆卸事宜详见交易合同。
17.在清点、装车过程中,应有转让方人员在场,所有处置标的物装车由受让方负责,提取标的物所产生的装卸,运输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因峡阳镇集镇桥梁有限宽、限重要求,受让方应提前做好运输线路踏勘,自行解决道路运输过程中的问题,转让方仅配合厂房内处置标的物资吊装工作。本次处置的所有废旧物资(设备)以现场实物为准,如有误差转让方不进行额外补偿。
18.受让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10万元给转让方,延续到履约完成后,转让方在6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受让方存在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如受让方进场违反甲方安全、文明管理等有关规定,考核费用转让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扣留。
踏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峡阳水电厂
踏勘联系人:陈 丽( 商务)18960662322
罗清龙(技术)17359493306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原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且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四、信息披露期
五、特别提示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请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请交易各方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参与交易活动,自行承担与交易有关的风险,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如对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