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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湖路19号物业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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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5,244元/月/总面积
保证金 15,732
提醒:该公告仅为挂牌机构发布信息,网站不提供报名竞买途径
报名开始时间:2026-09-07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10-09 17:00:00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何小姐、刘先生
联系电话:
96100转分机号607、589
项目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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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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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内容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E1036419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道
标的名称 麓湖路19号物业出租项目
标的类别 房产 出租用途 商业  (便利店(仅限于销售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饮品、冷热饮品制售、热食类食品销售)。)
特色 一线街铺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5,244.0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直至租赁期结束。
标的面积(总面积) 45.6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6年
免租期限 30天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广州市房地产证穗房地证字第210970号20987494.0/
是否查封
是否抵押
是否共有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E1036419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道
标的名称
麓湖路19号物业出租项目
标的类别
房产
出租用途
商业  (便利店(仅限于销售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饮品、冷热饮品制售、热食类食品销售)。)
特色
一线街铺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5,244.0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直至租赁期结束。
标的面积(总面积)
45.6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6年
免租期限
30天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广州市房地产证穗房地证字第210970号20987494.0/
是否查封
是否抵押
是否共有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2次。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黄小姐, 电话:020-83591154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限时报价周期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评审规则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八楼
2.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八楼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自动解密
4.评委会评委人数:3
5.评审规则说明:

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商务评定分值高的优先;商务评定分值也相等,以技术评定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定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3.广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成交推荐名单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后,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

4.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为成交方;如涉及候选成交的,详见“候选成交规则”。

6.成交推荐名额:2个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最低分 最高分
1《租金报价书》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以大写与小写两种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明确,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如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租金报价书》上的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出租标的挂牌价格。《租金报价书》上须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不符合提交要求,则视为无效文件。符合性打分
2诚信经营证明(企业存续年限)(商务评审)意向方存续达到1年(含1年)得1分,1年以上者每增加1年得1分,累计最高5分,不足1年或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存续时间从注册成立日期起至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止计算,每365日为1年。意向方注册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登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载的成立日期为准。)
注:提供意向方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打印页。
0.05.0
3诚信经营证明(企业信用)(商务评审)意向方近五年(2021-2025年)租赁期内须无拖欠租金、无发生重大消防事故、无重大投诉。
注:意向方提供租赁合同及业主方无拖欠租金、无发生重大消防事故、无重大投诉的证明文件;如为自有物业的须提供产权证明及及意向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记录查询打印页。每提供1份租赁合同复印件及业主方书面证明文件,或自有物业产权证明复印件及意向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记录查询打印页的得1分,最高得5分。资料不齐全或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0.05.0
4项目经验(品牌规模)(商务评审)意向方现经营的便利店品牌直营店规模:
1、门店总数最多(第一)得10分;
2、门店数量第二多得6分;
3、门店数量第三多得3分;
4、门店数量第四多及后续排序均得1分;
5、没有或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注1:便利店品牌直营连锁店限:①注册人为意向方的商标注册认证文件或意向方持有有效期内的商标授权许可文件;②意向方提供的直营连锁门店限意向方或意向方的分支机构或其全资子公司(如提供门店为意向方全资子公司的,须同时提供该门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载股东及出资信息,或提供公司章程等有效关联证明文件)。
注2:意向方提供商标注册认证文件或有效期内的商标授权许可文件(如为授权许可的)、门店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如为自有物业的,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如为租赁物业的,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门店营业执照及门店照片(产权证明/租赁合同、营业执照所载地址须基本一致)。
注3:并列排名不占用名次,如排名第一的有2家意向方,则后面的第3家意向方排名仍然是第二名;也理解为无论有几个并列第一名,之后的排名仍应该是第二名,以此类推。
0.010.0
5财务状况(商务评审)以各意向方近5年(2021年-2025年)净利润合计金额进行排序:
1、净利润合计金额最高(第一)得10分;
2、净利润合计金额第二高得6分;
3、净利润合计金额第三高得3分;
4、净利润合计金额第四及后续排序均得1分;
5、没有提供或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注:以意向方提供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当年度净利润(期末值)合计为准。
0.010.0
6纳税信用评定等级(商务评审)意向方近五年(2021-2025年)获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取得A级信用评定的得2分/年度计,取得B级信用评定的得1分/年度计,累计最高10分;B级以下或未获得的,或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注:意向方需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信用评定复印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并盖公章。
0.010.0
7装修方案(技术评审)结合周边环境及景区定位、客流量、消费群体及出租方公布的装修需求,合理利用现有空间,意向方制定装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装修改造方案(包括必要的设计图、效果图、文字说明及清单)、供电、供水、排污、照明、消防等改造方案,进行横向对比:
1、方案完善、有主题方向、有功能定位、规划布局、可行性强、切合项目实际并与景区风格相符,得10分;
2、方案一般、主题方向、功能定位、规划布局一般、可行性一般、符合项目实际并与景区风格基本相符,得5分;
3、方案简单或内容有缺项,得3分;
4、无方案不得分。
0.010.0
8日常管理方案(技术评审)意向方结合项目所在地为AAAAA级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提出日常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日常管理方案(包括:投诉应对、食品安全保障方面、门前三包等);
2、重大检查响应方案(例如上级各类检查、卫生防疫检查等);
3、生产安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及安全应急措施等);
4、提供维护方案、水电维护方案、环境保洁程序方案垃圾分类和处理方案;
5、人员培训管理方案。
方案完善且可行性强为优:15分;
方案一般且可行性一般为中:10分;
方案简单且可行性较弱:5分;
方案欠完善、内容有缺项:2分;
无方案不得分。
0.015.0
9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方案(技术评审)意向承租方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阐述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管理架构、经营风险可控度等情况;结合景区实际情况,就如何更好的提供便民服务提出服务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诺、服务质量、品牌建设(社会公益、便民服务)等,进行横向对比。
方案完善且可行性强为优:10分;
方案一般且可行性为中:8分;
方案简单且可行性较弱:6分;
方案欠完善、内容有缺项:4分;
无方案、无承诺不得分。
0.010.0
10价格得分(价格评审)上传《租金报价书》
经评审的意向承租方报价;
基准价=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意向方的租金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审基准价;
偏差率=100%×(|意向方的租金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
意向方的租金报价得分=25×(1-偏差率)
(注:意向方的租金报价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最低为0分)
注1:意向承租方报价低于挂牌价格为无效报价,其评审文件无效。

0.025.0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候选成交规则

一、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参与轮候的意向方数量为前两名。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如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三、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服务费交纳规则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按照出租标的首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成交价格的6%支付服务费。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照出租标的的现有质量、面积、结构、物业权属、规划报建状况和出租方约定的出租用途进行承租和使用。实际出租面积最终以该物业产权证为准,若出租面积少于产权证所列面积,承租方需按成交单价标准补缴这部分面积租金,双方签订补充合同予以确认。

2.承租方须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并按《麓湖路19号物业租赁合同》装修要求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和上级有关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原有结构和扩大面积,不得擅自破坏现有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和绿化,装修风格与公园景区风貌相符。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把出租标的转租、转让、转借给他人经营、使用或用作经济担保、抵押。

4.出租标的租赁用途为便利店(仅限于销售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饮品、冷热饮品制售、热食类食品销售)。承租方须按租赁用途使用,出租方按现状出租,须知悉并接受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承租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经营主体只能设立并使用单一品牌进行经营,不得设立两个及以上品牌,也不得同时或先后使用其他品牌名称,除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5.出租方收到承租方支付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装修保证金三项款项的全部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办理场地移交手续。

6.出租标的的权属人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出租方为广州市白云山麓湖景区管理中心,现已移交给出租方经营管理,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7.出租方如因国家、政府部门要求、城市建设、白云山风景区规划建设等需要收回该物业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在出租方提前30天通知承租方的情况下,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双方结清各项费用、解除合同,租金等各项相关费用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缴交,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

8.本项目设装修免租期30天,如在免租期内承租方完成相关改造工作,经验收合格提前正式营业的,租金从承租方正式营业之日起开始计算。

9.《麓湖路19号物业租赁合同》要求的其他内容。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15,732 元(壹万伍仟柒佰叁拾贰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诚意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诚意金交纳方式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适用于约定交易服务费由成交方另行支付情形);
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并非候选人,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若意向方为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

5.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 条件类型 资格条件 递交材料清单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2.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 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 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 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1.意向方须提供在以往参与出租方或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下属单位的投标或租赁期间,从未发生弃标、严重违约行为或其他不良经营记录(包括拖欠租金等费用、劳资纠纷,重大投诉事件和重大消防安全、治安伤亡、食品安全事件)的书面承诺。1.提供《承诺书》原件,内容如下:
我方承诺在以往参与出租方或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下属单位的投标或租赁期间,从未发生弃标、严重违约行为或其他不良经营记录(包括拖欠租金等费用、劳资纠纷,重大投诉事件和重大消防安全、治安伤亡、食品安全事件)。
3其他资格条件1.意向方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意向方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1.提供意向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4其他资格条件1.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1.提供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5其他资格条件1.意向方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查询结果为准)的不得参与。1.提供意向方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意向方承诺书

1. 我方承诺在以往参与出租方或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下属单位的投标或租赁期间,从未发生弃标、严重违约行为或其他不良经营记录(包括拖欠租金等费用、劳资纠纷,重大投诉事件和重大消防安全、治安伤亡、食品安全事件)。

2.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麓湖路19号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3. 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 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2次。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黄小姐, 电话:020-83591154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评审规则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八楼
2.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八楼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自动解密
4.评委会评委人数:3
5.评审规则说明:

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商务评定分值高的优先;商务评定分值也相等,以技术评定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定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3.广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成交推荐名单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后,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

4.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为成交方;如涉及候选成交的,详见“候选成交规则”。


6.成交推荐名额:2个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最低分 最高分
1《租金报价书》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以大写与小写两种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明确,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如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租金报价书》上的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出租标的挂牌价格。《租金报价书》上须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不符合提交要求,则视为无效文件。符合性打分
2诚信经营证明(企业存续年限)(商务评审)意向方存续达到1年(含1年)得1分,1年以上者每增加1年得1分,累计最高5分,不足1年或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存续时间从注册成立日期起至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止计算,每365日为1年。意向方注册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登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载的成立日期为准。)
注:提供意向方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打印页。
0.05.0
3诚信经营证明(企业信用)(商务评审)意向方近五年(2021-2025年)租赁期内须无拖欠租金、无发生重大消防事故、无重大投诉。
注:意向方提供租赁合同及业主方无拖欠租金、无发生重大消防事故、无重大投诉的证明文件;如为自有物业的须提供产权证明及及意向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记录查询打印页。每提供1份租赁合同复印件及业主方书面证明文件,或自有物业产权证明复印件及意向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记录查询打印页的得1分,最高得5分。资料不齐全或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0.05.0
4项目经验(品牌规模)(商务评审)意向方现经营的便利店品牌直营店规模:
1、门店总数最多(第一)得10分;
2、门店数量第二多得6分;
3、门店数量第三多得3分;
4、门店数量第四多及后续排序均得1分;
5、没有或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注1:便利店品牌直营连锁店限:①注册人为意向方的商标注册认证文件或意向方持有有效期内的商标授权许可文件;②意向方提供的直营连锁门店限意向方或意向方的分支机构或其全资子公司(如提供门店为意向方全资子公司的,须同时提供该门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载股东及出资信息,或提供公司章程等有效关联证明文件)。
注2:意向方提供商标注册认证文件或有效期内的商标授权许可文件(如为授权许可的)、门店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如为自有物业的,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如为租赁物业的,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门店营业执照及门店照片(产权证明/租赁合同、营业执照所载地址须基本一致)。
注3:并列排名不占用名次,如排名第一的有2家意向方,则后面的第3家意向方排名仍然是第二名;也理解为无论有几个并列第一名,之后的排名仍应该是第二名,以此类推。
0.010.0
5财务状况(商务评审)以各意向方近5年(2021年-2025年)净利润合计金额进行排序:
1、净利润合计金额最高(第一)得10分;
2、净利润合计金额第二高得6分;
3、净利润合计金额第三高得3分;
4、净利润合计金额第四及后续排序均得1分;
5、没有提供或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注:以意向方提供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当年度净利润(期末值)合计为准。
0.010.0
6纳税信用评定等级(商务评审)意向方近五年(2021-2025年)获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取得A级信用评定的得2分/年度计,取得B级信用评定的得1分/年度计,累计最高10分;B级以下或未获得的,或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注:意向方需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信用评定复印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并盖公章。
0.010.0
7装修方案(技术评审)结合周边环境及景区定位、客流量、消费群体及出租方公布的装修需求,合理利用现有空间,意向方制定装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装修改造方案(包括必要的设计图、效果图、文字说明及清单)、供电、供水、排污、照明、消防等改造方案,进行横向对比:
1、方案完善、有主题方向、有功能定位、规划布局、可行性强、切合项目实际并与景区风格相符,得10分;
2、方案一般、主题方向、功能定位、规划布局一般、可行性一般、符合项目实际并与景区风格基本相符,得5分;
3、方案简单或内容有缺项,得3分;
4、无方案不得分。
0.010.0
8日常管理方案(技术评审)意向方结合项目所在地为AAAAA级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提出日常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日常管理方案(包括:投诉应对、食品安全保障方面、门前三包等);
2、重大检查响应方案(例如上级各类检查、卫生防疫检查等);
3、生产安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及安全应急措施等);
4、提供维护方案、水电维护方案、环境保洁程序方案垃圾分类和处理方案;
5、人员培训管理方案。
方案完善且可行性强为优:15分;
方案一般且可行性一般为中:10分;
方案简单且可行性较弱:5分;
方案欠完善、内容有缺项:2分;
无方案不得分。
0.015.0
9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方案(技术评审)意向承租方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阐述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管理架构、经营风险可控度等情况;结合景区实际情况,就如何更好的提供便民服务提出服务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诺、服务质量、品牌建设(社会公益、便民服务)等,进行横向对比。
方案完善且可行性强为优:10分;
方案一般且可行性为中:8分;
方案简单且可行性较弱:6分;
方案欠完善、内容有缺项:4分;
无方案、无承诺不得分。
0.010.0
10价格得分(价格评审)上传《租金报价书》
经评审的意向承租方报价;
基准价=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意向方的租金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审基准价;
偏差率=100%×(|意向方的租金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
意向方的租金报价得分=25×(1-偏差率)
(注:意向方的租金报价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最低为0分)
注1:意向承租方报价低于挂牌价格为无效报价,其评审文件无效。

0.025.0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候选成交规则

一、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参与轮候的意向方数量为前两名。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如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三、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服务费交纳规则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按照出租标的首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成交价格的6%支付服务费。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照出租标的的现有质量、面积、结构、物业权属、规划报建状况和出租方约定的出租用途进行承租和使用。实际出租面积最终以该物业产权证为准,若出租面积少于产权证所列面积,承租方需按成交单价标准补缴这部分面积租金,双方签订补充合同予以确认。

2.承租方须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并按《麓湖路19号物业租赁合同》装修要求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和上级有关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原有结构和扩大面积,不得擅自破坏现有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和绿化,装修风格与公园景区风貌相符。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把出租标的转租、转让、转借给他人经营、使用或用作经济担保、抵押。

4.出租标的租赁用途为便利店(仅限于销售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饮品、冷热饮品制售、热食类食品销售)。承租方须按租赁用途使用,出租方按现状出租,须知悉并接受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承租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经营主体只能设立并使用单一品牌进行经营,不得设立两个及以上品牌,也不得同时或先后使用其他品牌名称,除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5.出租方收到承租方支付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装修保证金三项款项的全部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办理场地移交手续。

6.出租标的的权属人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出租方为广州市白云山麓湖景区管理中心,现已移交给出租方经营管理,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7.出租方如因国家、政府部门要求、城市建设、白云山风景区规划建设等需要收回该物业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在出租方提前30天通知承租方的情况下,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双方结清各项费用、解除合同,租金等各项相关费用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缴交,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

8.本项目设装修免租期30天,如在免租期内承租方完成相关改造工作,经验收合格提前正式营业的,租金从承租方正式营业之日起开始计算。

9.《麓湖路19号物业租赁合同》要求的其他内容。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15,732 元(壹万伍仟柒佰叁拾贰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诚意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适用于约定交易服务费由成交方另行支付情形);
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并非候选人,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若意向方为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

5.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资格条件
序号 条件类型 资格条件 递交材料清单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2.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 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 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 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1.意向方须提供在以往参与出租方或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下属单位的投标或租赁期间,从未发生弃标、严重违约行为或其他不良经营记录(包括拖欠租金等费用、劳资纠纷,重大投诉事件和重大消防安全、治安伤亡、食品安全事件)的书面承诺。1.提供《承诺书》原件,内容如下:
我方承诺在以往参与出租方或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下属单位的投标或租赁期间,从未发生弃标、严重违约行为或其他不良经营记录(包括拖欠租金等费用、劳资纠纷,重大投诉事件和重大消防安全、治安伤亡、食品安全事件)。
3其他资格条件1.意向方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意向方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1.提供意向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4其他资格条件1.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1.提供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5其他资格条件1.意向方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查询结果为准)的不得参与。1.提供意向方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意向方承诺书

1. 我方承诺在以往参与出租方或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下属单位的投标或租赁期间,从未发生弃标、严重违约行为或其他不良经营记录(包括拖欠租金等费用、劳资纠纷,重大投诉事件和重大消防安全、治安伤亡、食品安全事件)。

2.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麓湖路19号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3. 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 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广州市白云山麓湖景区管理中心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广州市白云山麓湖景区管理中心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何小姐、刘先生
联系方式 96100转分机号607、589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何小姐、刘先生
联系方式
96100转分机号607、589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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