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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广州市白云区石槎路东侧广州白云站(棠溪)西南塔酒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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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60元/月/每平方米
保证金 2,709,432
提醒:该公告仅为挂牌机构发布信息,网站不提供报名竞买途径
报名开始时间:2026-08-20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02 17:00:00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梁小姐、谭小姐
联系电话:
02096100转分机号591或593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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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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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内容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D1032951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
标的名称 出租广州市白云区石槎路东侧广州白云站(棠溪)西南塔酒店项目
标的类别 房产 出租用途 商业  (酒店)
特色 交通便利,名企入驻,停车场/位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60.00元/月/每平方米
价格说明 租金单价每5年递增10%,自第6年开始递增。
标的面积(总面积) 12440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根据现有图纸进行面积测算,实际以最终交付为准。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12年
免租期限 租期12年,含6个月免租期。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方将首年第7个月的租金平摊到首年首7个月收取,此7个月期间的每月租金按第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的14.29%计算。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市云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建证【2022】5690号73562.42办公楼
是否查封
是否抵押
是否共有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D1032951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
标的名称
出租广州市白云区石槎路东侧广州白云站(棠溪)西南塔酒店项目
标的类别
房产
出租用途
商业  (酒店)
特色
交通便利,名企入驻,停车场/位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60.00元/月/每平方米
价格说明
租金单价每5年递增10%,自第6年开始递增。
标的面积(总面积)
12440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根据现有图纸进行面积测算,实际以最终交付为准。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12年
免租期限
租期12年,含6个月免租期。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方将首年第7个月的租金平摊到首年首7个月收取,此7个月期间的每月租金按第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的14.29%计算。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市云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建证【2022】5690号73562.42办公楼
是否查封
是否抵押
是否共有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20次。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刘小姐,19212041704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限时报价周期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评审规则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2.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自动解密
4.评委会评委人数:3
5.评审规则说明: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商务评分评定分值高的优先;商务评分评定分值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3.本项目优先权人若参与评审,当综合得分相同时,优先权人优先。
4.广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成交推荐名单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后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并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

5.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为成交方;如涉及候选成交的,详见“候选成交规则”。

6.公开招租评审办法

(一)商务技术评审

商务技术评审依照“先定档、后评分”原则

1.1.评审小组每位成员按照“评审指标”的“好、中、差”等级标准对响应文件各项内容进行评议,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招租响应人(即意向方)相应分项进行定档。

1.2.评审小组每位成员先递交各自的定档评议,定档分为“好、中、差”三档,分别得3分、2分、1分。经汇总后计算出算术平均分,并按以下表格确定各招租响应人相应分项的最终档次。

好:[3,2.5]

中:(2.5,1.5)

差:[1.5,1]

1.3.评审小组每位成员按照最终档次和评分标准对每一个分项进行详细评分。对于不符合最终档次分数范围内的打分为无效评分,须按最终档次的分数范围重新打分。缺乏响应内容的分项,一律评为零分。

1.4.评审小组按照每一个分项的评分计算出该分项的算术平均分,所有分项的算术平均分相加之和为招租响应人的商务评分。当分数出现小数点时,对第三位小数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1.5.商务技术评审通过标准:商务技术评分不足25分的招租响应人视为不符合招租要求,应被淘汰。若无招租响应人通过商务技术评审的,则评审小组宣布评审终止。

(二)价格评审

2.1响应报价的算术校核

评审小组对通过商务技术评审的各招租响应人报价进行价格评审,响应报价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2.1.1. 若响应价格的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不一致时,以价高的金额为准。

2.1.2.若使用响应单价核算后的总价与响应总价不一致时,以价高的金额为准,重新核算并修正价格。如按单价推算出的总价比招租响应人的响应总价高的,则以单价推算出的总价为准;如按单价推算出的总价比招租响应人的响应总价低的,则以招租响应人的响应总价为准。当核定价格出现小数点时,对第三位小数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13.若招租响应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响应价格,将取消其可能备选的资格,并由排在其后一位的招租响应人顶替。

2.2价格评分方式

2.2.1. 若符合条件的响应报价少于5家(不含)时,则取用全 部响应报价计算算术平均价格作为评审参考价;若符合条件的响应 报价有5家(含)以上时,则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用剩余报价计算算术平均价格作为评审参考价。

2.2.2. 评审参考价定为50分。当响应人的响应价格每高于参考价1个百分比,则按1分的比例扣分;当响应人的响应价格每低 于参考价1个百分比,则按1.5分的比例扣分,最低得分为0分。 如此类推,算出各响应人的价格评分。

(三)推荐中选候选人

3.1评审小组按各招租响应人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3.2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商务评分评定分值高的优先;商务评分评定分值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6.成交推荐名额:所有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最低分 最高分
1《租金报价书》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租金报价书》上的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挂牌价格(60.00元/月/每平方米),且须由意向方签字盖章。若意向方为法人组织,评审文件应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意向方授权他人办理委托事项的,则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意向方的受托人签字,同时提供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如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不符合提交要求,则视为为无效文件。符合性打分
2资产总计好:人民币10亿元(含)以上。[5,3.5]
中:人民币10亿元(不含)以下,且5 亿元(含)以上。 (3.5,1.5)
差:人民币5亿元(不含)以下。[1.5,0]

注 :
须提供2025年有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盖章的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以报告内容为评审依据。
0.05.0
3负债率好:资产负债率小于50%(含)。[5,3.5]
中:资产负债率大于50%(不含),且小 于 70 % ( 含 ) 。(3.5,1.5)
差:资产负债率大于70%(不含)。[1.5,0]

注 :
1.须提供2025年有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盖章 的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以 报告内容为评审依据。
2.若资产负债率达100%(含)以上的,不得分。
0.05.0
4营业收入好:人民币10000万元(含)以上。[5,3.5]
中: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以下,且 2000万元(含)以上。(3.5,1.5)
差:人民币2000万元(不含)以下。[1.5,0]

注:须提供2025年有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盖 章的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报告内容为评审依据。
0.05.0
5酒店集团世界排名好:响应人所属集团在全球客房总数规模 排名第1-15位。[7.5,5.5]
中:响应人所属集团在全球客房总数规模 排名第16-30位。(5.5,2.5)
差:响应人所属集团在全球客房总数规模 排名第31位及以后。[2.5,0]

注:以2022-2026任一年《Hotels》杂志发布的 hotels225排名(客房数)为准。
0.07.5
6纳税信用好:最近1年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5,3.5]
中:最近1年的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3.5,1.5)
差:最近1年的纳税信用等级为M、C级。[1.5,0]

注 :
1.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不得分。
2.以国家税务机关认定等级为依据。
0.05.0
7酒店集团规模排名好:响应人所属集团在中国客房总数规模 排名第1-5位。[7.5,5.5]
中:响应人所属集团在中国客房总数规模 排名第6-10位。(5.5,2.5)
差:响应人所属集团在中国客房总数规模 排名第11位及以后。[2.5,0]

注:以中国饭店协会发布的《2022年中国酒店集团及品牌发展报告》内酒店集团规模 (客房数)为准
0.07.5
8企业竞争力好:响应人会员规模大于等于5000万。[7.5,5.5]
中:响应人会员规模大于等于3000万,小于5000万。(5.5,2.5)
差:响应人会员规模小于3000万。[2.5,0]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
0.07.5
9拟经营品牌定位好:拟经营酒店品牌为携程4钻或同等标 准及以上门店数量大于等于5家。[7.5,5.5]
中:拟经营酒店品牌为携程4钻或同等标 准及以上门店数量大于等于3家。(5.5,2.5)
差:拟经营酒店品牌为携程4钻或同等标 准及以上门店数量小于3家。[2.5,0]

注:提供携程网站及APP在营门店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0.07.5
10租金报价(响应报价:元/月/每平方米)1. 若符合条件的响应报价少于5家(不含)时,则取用全 部响应报价计算算术平均价格作为评审参考价;若符合条件的响应 报价有5家(含)以上时,则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用剩余报价计算算术平均价格作为评审参考价。
2. 评审参考价定为50分。当响应人的响应价格每高于参考价1个百分比,则按1分的比例扣分;当响应人的响应价格每低 于参考价1个百分比,则按1.5分的比例扣分,最低得分为0分。 如此类推,算出各响应人的价格评分。
0.050.0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候选成交规则 1.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综合得分(适用于综合评审情况)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3.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4.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应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获取交易参与资格,在达到行权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权人不参与交易活动(综合评审中无需提交评审文件):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启动后,将以当前轮到候选人的最高报价提请优先权人行权,优先权人应在规定时间按要求确认是否行权(如以书面形式提请优先权人确认是否行权,优先权人须函复确认),如优先权人确认行权,则其被确认为成交方;否则,视为其放弃行使优先权。如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权,当前候选人被确认为成交方。优先权人仅可行使一次优先权,如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后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方资格,优先权人对后续候选人最高报价不再享有优先权。
5.优先权人自主参与交易即视为其具有按照挂牌价格成交意愿,如全部候选人均放弃成交,且具有参与交易资格的优先权人尚未行权的,该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格行使优先权并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件,否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6.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本信息公告中的“交易保证金的保证内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本信息公告中的“交易保证金的保证内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服务费交纳规则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本项目不涉及成交方服务费。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产权情况、房产性质、水电、设备设施、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态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出租标的物业条件详见附件。

2.标的物业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应与项目大物管单位尽快签署共用设备物业管理合同,并向出租方报备。

3.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必须负责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完善消防验收、工商证照申领等相关手续,相关一切手续及投入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装修、改造、消防等。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签订本物业租赁合同后,30 个工作日内与物管单位签订相关物业合同,进一步明晰双方的物业管理权利及义务。

5.未尽事项,出租方将严格执行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国资〔2023〕27 号)的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

6.出租标的消防设施整改、投入工程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出租标的的消防申报验收手续。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至出租标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办妥一切消防安全的相关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7.承租方若需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改造,须事前将施工设计图纸交出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在办妥一切报建手续后方可施工。

8. 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物业交接通知书》约定物业交接时间。自物业实际交接之日起(租金起算日)所有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管理费开始计算。

9.如本次公开招租的诚意金少于承租方应缴的租赁保证金的(出租方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的保证金,具体金额以出租方通知的为准),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齐。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2,709,432 元(贰佰柒拾万零玖仟肆佰叁拾贰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诚意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诚意金交纳方式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 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 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未参与竞价;

3. 在竞价期间,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的;

4. 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

5. 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6. 其他违反广州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适用于候选成交情形)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划转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交易合同项下价款的一部分。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5.若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第4条情形的,出租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再次处置该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成交价差由该成交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出租方遭受的损失,该成交方还应按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仅广交所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 条件类型 资格条件 递交材料清单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经营范围与酒店相关的法人组织。
2.意向承租方必须信誉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或处罚记录,无重大债务纠纷情况。曾与广州地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发生违约纠纷且截止至信息公告发布当日仍未履行违约责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
3.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且承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行为应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意向承租方须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诚意金。
1.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提供经营范围与酒店相关的证明材料。(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的查询结果)
4.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1.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如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2.意向方如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意向方如被法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1.提供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2.提供意向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
3.提供意向方在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结果。
3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须为经营品牌/商标的持有人或拥有品牌/商标持有方的授权,该品牌须作为本标的的经营品牌。(①须提供品牌/商标的注册证明或授权证明书,如意向方为品牌/商标持有者则无需提供授权证明书;②通用授权或3个及以上单个项目授权)。提供意向承租方须为经营品牌/商标的持有人或拥有品牌/商标持有方的授权,该品牌须作为本标的的经营品牌的证明材料。(①须提供品牌/商标的注册证明或授权证明书,如意向方为品牌/商标持有者则无需提供授权证明书;②通用授权或3个及以上单个项目授权)。
意向方承诺书


1. 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 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

4.意向承租方必须信誉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所有曾与广州地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发生违约纠纷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

5.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且承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6.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行为应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20次。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刘小姐,19212041704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评审规则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2.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自动解密
4.评委会评委人数:3
5.评审规则说明: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商务评分评定分值高的优先;商务评分评定分值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3.本项目优先权人若参与评审,当综合得分相同时,优先权人优先。
4.广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成交推荐名单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后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并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

5.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为成交方;如涉及候选成交的,详见“候选成交规则”。

6.公开招租评审办法

(一)商务技术评审

商务技术评审依照“先定档、后评分”原则

1.1.评审小组每位成员按照“评审指标”的“好、中、差”等级标准对响应文件各项内容进行评议,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招租响应人(即意向方)相应分项进行定档。

1.2.评审小组每位成员先递交各自的定档评议,定档分为“好、中、差”三档,分别得3分、2分、1分。经汇总后计算出算术平均分,并按以下表格确定各招租响应人相应分项的最终档次。

好:[3,2.5]

中:(2.5,1.5)

差:[1.5,1]

1.3.评审小组每位成员按照最终档次和评分标准对每一个分项进行详细评分。对于不符合最终档次分数范围内的打分为无效评分,须按最终档次的分数范围重新打分。缺乏响应内容的分项,一律评为零分。

1.4.评审小组按照每一个分项的评分计算出该分项的算术平均分,所有分项的算术平均分相加之和为招租响应人的商务评分。当分数出现小数点时,对第三位小数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1.5.商务技术评审通过标准:商务技术评分不足25分的招租响应人视为不符合招租要求,应被淘汰。若无招租响应人通过商务技术评审的,则评审小组宣布评审终止。

(二)价格评审

2.1响应报价的算术校核

评审小组对通过商务技术评审的各招租响应人报价进行价格评审,响应报价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2.1.1. 若响应价格的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不一致时,以价高的金额为准。

2.1.2.若使用响应单价核算后的总价与响应总价不一致时,以价高的金额为准,重新核算并修正价格。如按单价推算出的总价比招租响应人的响应总价高的,则以单价推算出的总价为准;如按单价推算出的总价比招租响应人的响应总价低的,则以招租响应人的响应总价为准。当核定价格出现小数点时,对第三位小数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13.若招租响应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响应价格,将取消其可能备选的资格,并由排在其后一位的招租响应人顶替。

2.2价格评分方式

2.2.1. 若符合条件的响应报价少于5家(不含)时,则取用全 部响应报价计算算术平均价格作为评审参考价;若符合条件的响应 报价有5家(含)以上时,则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用剩余报价计算算术平均价格作为评审参考价。

2.2.2. 评审参考价定为50分。当响应人的响应价格每高于参考价1个百分比,则按1分的比例扣分;当响应人的响应价格每低 于参考价1个百分比,则按1.5分的比例扣分,最低得分为0分。 如此类推,算出各响应人的价格评分。

(三)推荐中选候选人

3.1评审小组按各招租响应人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3.2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商务评分评定分值高的优先;商务评分评定分值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6.成交推荐名额:所有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最低分 最高分
1《租金报价书》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租金报价书》上的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挂牌价格(60.00元/月/每平方米),且须由意向方签字盖章。若意向方为法人组织,评审文件应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意向方授权他人办理委托事项的,则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意向方的受托人签字,同时提供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如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不符合提交要求,则视为为无效文件。符合性打分
2资产总计好:人民币10亿元(含)以上。[5,3.5]
中:人民币10亿元(不含)以下,且5 亿元(含)以上。 (3.5,1.5)
差:人民币5亿元(不含)以下。[1.5,0]

注 :
须提供2025年有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盖章的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以报告内容为评审依据。
0.05.0
3负债率好:资产负债率小于50%(含)。[5,3.5]
中:资产负债率大于50%(不含),且小 于 70 % ( 含 ) 。(3.5,1.5)
差:资产负债率大于70%(不含)。[1.5,0]

注 :
1.须提供2025年有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盖章 的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以 报告内容为评审依据。
2.若资产负债率达100%(含)以上的,不得分。
0.05.0
4营业收入好:人民币10000万元(含)以上。[5,3.5]
中: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以下,且 2000万元(含)以上。(3.5,1.5)
差:人民币2000万元(不含)以下。[1.5,0]

注:须提供2025年有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盖 章的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报告内容为评审依据。
0.05.0
5酒店集团世界排名好:响应人所属集团在全球客房总数规模 排名第1-15位。[7.5,5.5]
中:响应人所属集团在全球客房总数规模 排名第16-30位。(5.5,2.5)
差:响应人所属集团在全球客房总数规模 排名第31位及以后。[2.5,0]

注:以2022-2026任一年《Hotels》杂志发布的 hotels225排名(客房数)为准。
0.07.5
6纳税信用好:最近1年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5,3.5]
中:最近1年的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3.5,1.5)
差:最近1年的纳税信用等级为M、C级。[1.5,0]

注 :
1.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不得分。
2.以国家税务机关认定等级为依据。
0.05.0
7酒店集团规模排名好:响应人所属集团在中国客房总数规模 排名第1-5位。[7.5,5.5]
中:响应人所属集团在中国客房总数规模 排名第6-10位。(5.5,2.5)
差:响应人所属集团在中国客房总数规模 排名第11位及以后。[2.5,0]

注:以中国饭店协会发布的《2022年中国酒店集团及品牌发展报告》内酒店集团规模 (客房数)为准
0.07.5
8企业竞争力好:响应人会员规模大于等于5000万。[7.5,5.5]
中:响应人会员规模大于等于3000万,小于5000万。(5.5,2.5)
差:响应人会员规模小于3000万。[2.5,0]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
0.07.5
9拟经营品牌定位好:拟经营酒店品牌为携程4钻或同等标 准及以上门店数量大于等于5家。[7.5,5.5]
中:拟经营酒店品牌为携程4钻或同等标 准及以上门店数量大于等于3家。(5.5,2.5)
差:拟经营酒店品牌为携程4钻或同等标 准及以上门店数量小于3家。[2.5,0]

注:提供携程网站及APP在营门店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0.07.5
10租金报价(响应报价:元/月/每平方米)1. 若符合条件的响应报价少于5家(不含)时,则取用全 部响应报价计算算术平均价格作为评审参考价;若符合条件的响应 报价有5家(含)以上时,则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用剩余报价计算算术平均价格作为评审参考价。
2. 评审参考价定为50分。当响应人的响应价格每高于参考价1个百分比,则按1分的比例扣分;当响应人的响应价格每低 于参考价1个百分比,则按1.5分的比例扣分,最低得分为0分。 如此类推,算出各响应人的价格评分。
0.050.0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候选成交规则
1.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综合得分(适用于综合评审情况)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3.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4.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应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获取交易参与资格,在达到行权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权人不参与交易活动(综合评审中无需提交评审文件):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启动后,将以当前轮到候选人的最高报价提请优先权人行权,优先权人应在规定时间按要求确认是否行权(如以书面形式提请优先权人确认是否行权,优先权人须函复确认),如优先权人确认行权,则其被确认为成交方;否则,视为其放弃行使优先权。如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权,当前候选人被确认为成交方。优先权人仅可行使一次优先权,如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后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方资格,优先权人对后续候选人最高报价不再享有优先权。
5.优先权人自主参与交易即视为其具有按照挂牌价格成交意愿,如全部候选人均放弃成交,且具有参与交易资格的优先权人尚未行权的,该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格行使优先权并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件,否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6.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本信息公告中的“交易保证金的保证内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本信息公告中的“交易保证金的保证内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服务费交纳规则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本项目不涉及成交方服务费。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产权情况、房产性质、水电、设备设施、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态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出租标的物业条件详见附件。

2.标的物业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应与项目大物管单位尽快签署共用设备物业管理合同,并向出租方报备。

3.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必须负责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完善消防验收、工商证照申领等相关手续,相关一切手续及投入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装修、改造、消防等。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签订本物业租赁合同后,30 个工作日内与物管单位签订相关物业合同,进一步明晰双方的物业管理权利及义务。

5.未尽事项,出租方将严格执行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国资〔2023〕27 号)的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

6.出租标的消防设施整改、投入工程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出租标的的消防申报验收手续。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至出租标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办妥一切消防安全的相关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7.承租方若需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改造,须事前将施工设计图纸交出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在办妥一切报建手续后方可施工。

8. 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物业交接通知书》约定物业交接时间。自物业实际交接之日起(租金起算日)所有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管理费开始计算。

9.如本次公开招租的诚意金少于承租方应缴的租赁保证金的(出租方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的保证金,具体金额以出租方通知的为准),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齐。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2,709,432 元(贰佰柒拾万零玖仟肆佰叁拾贰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诚意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 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 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未参与竞价;

3. 在竞价期间,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的;

4. 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

5. 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6. 其他违反广州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适用于候选成交情形)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划转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交易合同项下价款的一部分。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5.若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第4条情形的,出租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再次处置该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成交价差由该成交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出租方遭受的损失,该成交方还应按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仅广交所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资格条件
序号 条件类型 资格条件 递交材料清单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经营范围与酒店相关的法人组织。
2.意向承租方必须信誉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或处罚记录,无重大债务纠纷情况。曾与广州地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发生违约纠纷且截止至信息公告发布当日仍未履行违约责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
3.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且承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行为应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意向承租方须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诚意金。
1.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提供经营范围与酒店相关的证明材料。(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的查询结果)
4.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1.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如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2.意向方如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意向方如被法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1.提供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2.提供意向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
3.提供意向方在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结果。
3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须为经营品牌/商标的持有人或拥有品牌/商标持有方的授权,该品牌须作为本标的的经营品牌。(①须提供品牌/商标的注册证明或授权证明书,如意向方为品牌/商标持有者则无需提供授权证明书;②通用授权或3个及以上单个项目授权)。提供意向承租方须为经营品牌/商标的持有人或拥有品牌/商标持有方的授权,该品牌须作为本标的的经营品牌的证明材料。(①须提供品牌/商标的注册证明或授权证明书,如意向方为品牌/商标持有者则无需提供授权证明书;②通用授权或3个及以上单个项目授权)。
意向方承诺书


1. 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 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

4.意向承租方必须信誉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所有曾与广州地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发生违约纠纷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

5.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且承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6.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行为应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梁小姐、谭小姐
联系方式 02096100转分机号591或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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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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