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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择优确定
二、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四、保证金设定
1.挂牌截止日21:3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2.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收付):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301041060002890717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增资企业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1)意向投资方在参与本次增资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遴选阶段、增资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2)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增资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2、意向投资方成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意向投资方未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则保证金将按照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2025年修订)》第十一条的规定原额原路返还。
五、遴选方案
2.公告期满,若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意向投资人,拟投资金额总额超出计划范围内的,增资企业将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从资本实力、综合实力、增资报价等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
六、信息披露期
七、特别提示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交易各方权利义务请以最终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请交易各方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参与交易活动,自行承担与交易有关的风险,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投资方如对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增资协议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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