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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26个公园自助售卖机场地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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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0,840元/月/总面积
保证金 32,520
提醒:该公告仅为挂牌机构发布信息,网站不提供报名竞买途径
报名开始时间:2026-08-14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10 17:00:00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彭小姐、曾小姐
联系电话:
96100转654、587
项目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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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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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内容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E1033084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标的名称 黄埔区26个公园自助售卖机场地出租项目
标的类别 土地 出租用途 商业  (仅可放置自助售卖机,用于销售饮用水、瓶装饮料、定型包装食品、定型包装雪糕、便民服务商品(包括:纸巾、拖鞋、伞具、妇婴用品等)。)
特色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10,840.0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无递增
标的面积(总面积) 84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出租场地用于摆放42台自助售卖机,每台自助售卖机占用场地面积为2平方米。详见附件公园布机详细点位情况。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3年
免租期限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0.0
是否查封
是否抵押
是否共有
产权情况说明 因历史原因,标的暂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成交方须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经营/使用所需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费用。如因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原因导致成交方无法正常使用标的,成交方有权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所交纳的租金/使用费不予退还;若成交方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后提出解除合同的,视作违约,成交方已交纳的租金/使用费、交易合同项下所有保证金不予退回。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E1033084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标的名称
黄埔区26个公园自助售卖机场地出租项目
标的类别
土地
出租用途
商业  (仅可放置自助售卖机,用于销售饮用水、瓶装饮料、定型包装食品、定型包装雪糕、便民服务商品(包括:纸巾、拖鞋、伞具、妇婴用品等)。)
特色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10,840.0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无递增
标的面积(总面积)
84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出租场地用于摆放42台自助售卖机,每台自助售卖机占用场地面积为2平方米。详见附件公园布机详细点位情况。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3年
免租期限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0.0
是否查封
是否抵押
是否共有
产权情况说明
因历史原因,标的暂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成交方须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经营/使用所需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费用。如因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原因导致成交方无法正常使用标的,成交方有权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所交纳的租金/使用费不予退还;若成交方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后提出解除合同的,视作违约,成交方已交纳的租金/使用费、交易合同项下所有保证金不予退回。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4次。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米小姐:020-82101715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限时报价周期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评审规则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2.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自动解密
4.评委会评委人数:3
5.评审规则说明:

(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取分数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价格评定分值高的优先;价格评定分值也相等,以商务评定得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定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3)广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成交推荐名单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并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

(4)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为成交方;如涉及候选成交的,详见“候选成交规则”。

(5)评审过程中,对于评审内容存在歧义或争议的,评审委员会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解决。”

6.成交推荐名额:2个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最低分 最高分
1《租金报价书》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以大写与小写两种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明确,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如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租金报价书》上的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出租标的挂牌价格。《租金报价书》上须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不符合提交要求,则视为无效文件。
意向方须按照《租金报价书》表格要求,逐项填报各公园租金单价;意向方任一公园报价低于对应公园租金底价,或各公园分项租金合计金额与报价书载明的总报价金额不一致的,该意向方所提交的《租金报价书》按无效文件处理,报价无效。
符合性打分
2企业资质提供意向方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态环保企业达标评价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证书、履约能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意向方公章)。未提交或提交有效证书数量不足 3 项的,本项不得分;提交 3 项有效证书得 1 分,自第四项起每多提供 1 项有效证书加 1 分,本项累计最高得 4 分。0.04.0
3财务状况1、意向方近三年(2023-2025年度)经营状况,最高得3分:
每完整自然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正值的,每年度计1分,累计总分最高3分;任意年度账面未实现盈利、对应年度审计资料提交不全的,该年度不予计分。(意向方需提供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报告中净利润为准。)
2、意向方近一年度(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共计4个季度)的纳税情况:
单个季度实际缴纳各项税费总额高于 10万元(含)的,该季度计1分;本项总分上限3分。 任一季度季度纳税总额少于10万元、无法提交对应季度完税证明材料的,该季度不予计分。(意向方提供税务局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并加盖公章)。
0.06.0
4同类项目运营经验1、意向方 2023 年至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拥有自助售卖机运营经验,本项最高得 9 分。
意向方具有园区(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公园、校园、医疗机构、园区场馆等园区管理区域)常规自助售卖机运营经验,按单份合同进行评审计分,不能将多份合同的自助售卖机数量合并累加计算;最多选取不同委托方的 3 份合同分别计分,每份合同按以下规则得分:
①单份合同项下自助售卖机数量≥40 台,该份合同得 3 分;
②单份合同项下自助售卖机数量 20‑39 台(含 20 台),该份合同得 1 分;
③单份合同项下自助售卖机数量<20 台,该份合同不得分。
(意向方须提供对应的场地/服务/经营/租赁/合作等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签订日期及合同项下自助售卖机台数信息,并加盖意向方公章;仅提供无台数信息的合同不予计分。)
2、意向方提供自助售卖机服务项目合作方开具的服务质量评价证明书并加盖公章(合作方开具的证明上要注明意向方是直接运营管理自助售卖机,并注明服务质量评价情况、有无发生重大事故、有无发生重大投诉),每一份证明书要对应其服务合同,每提供一份计1分,最高得3分。
0.012.0
5质量保证措施方案(横向对比)意向方提供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1.质量保证方案体系完整、针对性极强,拟提供服务的货物或食品的货源证照、授权齐全,真实可靠有保障;建立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管控流程规范、可落地、可核查,无任何经营质量风险,得19分;
2.质量保证方案内容完整,核心框架齐全,拟提供服务的货物或食品的货源证照、授权齐全,真实可靠有保障,核心质量管控环节无缺失。但方案细节不够细化,整体针对性、落地性一般,得12分;
3.仅提供简易质量保障方案,内容单薄。货源资质材料存在缺失,仅具备基础进货查验意识,管控体系不完善,落地性较差,得4分;
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0.019.0
6一站式便民服务项目运营方案(横向对比)意向方提供便民服务运营方案:
1.方案完整详实,具备成熟的项目实施流程、专属运营团队架构、精准的商品短缺监控机制、固定补货频次、标准化设备清洁消杀制度;明确设备故障2小时响应、24小时处置闭环,配套完善的投诉处理、食品安全应急、场地运维保障体系,贴合公园公共点位运营场景,落地性、可行性极强,得19分;
2.方案基本完整,具备基础运营流程、团队配置及运维、售后、应急机制,核心服务环节无缺失,但细节细化不足、针对性较弱,整体可行性一般,得12分;
3.仅有简易运营方案,流程、团队、运维、应急等关键内容多数缺失,内容单薄、落地性差,得4分;
4.无完整运营方案或方案内容空洞、逻辑混乱、关键服务及保障体系全部缺失,得0分。
0.019.0
7风险防控保障意向承租方提供关于租赁期内保险的购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等相关险种):
1、提供保险购买方案,每年险种、保额调整机制等,详细、全面且可行性强,得5分;
2、提供保险购买方案,每年险种、保额调整机制等,不全面的,得3分;
3、未提供保险购买方案,得0分;
0.05.0
8租金报价所有意向方报出的月租金,基准价 = 所有有效意向方报价中的最高价。
价格得分 =(报价÷基准价)×价格部分权重×100
备注:意向方的报价低于挂牌价格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注:1、意向方的报价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舍五入);2、意向方报价低于挂牌底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其评审文件视为无效评审文件。】
0.035.0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候选成交规则
服务费交纳规则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成交方交易服务费和专家劳务费标准如下:按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6%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专家劳务费以评审活动结束后专家实际签收费用清单为准。交易服务费、专家劳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1. 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在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的,广州产权交易所于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 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 出租标的交易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2. 本项目通过经营权出租方式收取租金,承租方需负责出租区域内的设施维护、卫生清洁、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3. 出租范围仅可放置自助售卖机,用于销售饮用水、瓶装饮料、定型包装食品、定型包装雪糕、便民服务商品(包括:纸巾、拖鞋、伞具、妇婴用品等),如有其他活动需使用租赁范围以外的面积,需提前提报方案经由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行,相关场地使用费用按该公园租金面积折算,其他由于该活动发生所导致的全部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由承租方承担。

4. 项目租赁期为3年。如承租方计划终止运营合同的,应当提前至少3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并由出租方批准后方可终止。如因政府、公园发展规划需要核减租赁标的物时,出租方须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且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和补偿责任。

5. 承租方须按租赁用途使用,出租方按现状出租,须知悉并接受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更多重大事项披露内容详见《黄埔区26个公园自助售卖机场地出租项目合同》。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32,520 元(叁万贰仟伍佰贰拾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诚意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诚意金交纳方式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 条件类型 资格条件 递交材料清单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
2.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 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实缴注册资本达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本数),以意向方提供的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所载实缴注册资本为准(注册资本实缴时限须在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前)。验资报告需符合有关规定申请赋码。意向方须提供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缴资本达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验资报告。
3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具备以下至少三项: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态环保企业达标评价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证书、履约能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意向方须提供相关证书文件。
4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意向方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5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须具有公园运营售卖机等同类项目的经验。意向方须提供项目合同。
6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将自动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意向方“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
意向方承诺书 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招商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

4.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保险的购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等相关险种)。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4次。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米小姐:020-82101715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评审规则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2.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自动解密
4.评委会评委人数:3
5.评审规则说明:

(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取分数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价格评定分值高的优先;价格评定分值也相等,以商务评定得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定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3)广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成交推荐名单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并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

(4)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为成交方;如涉及候选成交的,详见“候选成交规则”。

(5)评审过程中,对于评审内容存在歧义或争议的,评审委员会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解决。”


6.成交推荐名额:2个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最低分 最高分
1《租金报价书》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以大写与小写两种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明确,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如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租金报价书》上的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出租标的挂牌价格。《租金报价书》上须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不符合提交要求,则视为无效文件。
意向方须按照《租金报价书》表格要求,逐项填报各公园租金单价;意向方任一公园报价低于对应公园租金底价,或各公园分项租金合计金额与报价书载明的总报价金额不一致的,该意向方所提交的《租金报价书》按无效文件处理,报价无效。
符合性打分
2企业资质提供意向方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态环保企业达标评价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证书、履约能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意向方公章)。未提交或提交有效证书数量不足 3 项的,本项不得分;提交 3 项有效证书得 1 分,自第四项起每多提供 1 项有效证书加 1 分,本项累计最高得 4 分。0.04.0
3财务状况1、意向方近三年(2023-2025年度)经营状况,最高得3分:
每完整自然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正值的,每年度计1分,累计总分最高3分;任意年度账面未实现盈利、对应年度审计资料提交不全的,该年度不予计分。(意向方需提供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报告中净利润为准。)
2、意向方近一年度(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共计4个季度)的纳税情况:
单个季度实际缴纳各项税费总额高于 10万元(含)的,该季度计1分;本项总分上限3分。 任一季度季度纳税总额少于10万元、无法提交对应季度完税证明材料的,该季度不予计分。(意向方提供税务局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并加盖公章)。
0.06.0
4同类项目运营经验1、意向方 2023 年至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拥有自助售卖机运营经验,本项最高得 9 分。
意向方具有园区(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公园、校园、医疗机构、园区场馆等园区管理区域)常规自助售卖机运营经验,按单份合同进行评审计分,不能将多份合同的自助售卖机数量合并累加计算;最多选取不同委托方的 3 份合同分别计分,每份合同按以下规则得分:
①单份合同项下自助售卖机数量≥40 台,该份合同得 3 分;
②单份合同项下自助售卖机数量 20‑39 台(含 20 台),该份合同得 1 分;
③单份合同项下自助售卖机数量<20 台,该份合同不得分。
(意向方须提供对应的场地/服务/经营/租赁/合作等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签订日期及合同项下自助售卖机台数信息,并加盖意向方公章;仅提供无台数信息的合同不予计分。)
2、意向方提供自助售卖机服务项目合作方开具的服务质量评价证明书并加盖公章(合作方开具的证明上要注明意向方是直接运营管理自助售卖机,并注明服务质量评价情况、有无发生重大事故、有无发生重大投诉),每一份证明书要对应其服务合同,每提供一份计1分,最高得3分。
0.012.0
5质量保证措施方案(横向对比)意向方提供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1.质量保证方案体系完整、针对性极强,拟提供服务的货物或食品的货源证照、授权齐全,真实可靠有保障;建立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管控流程规范、可落地、可核查,无任何经营质量风险,得19分;
2.质量保证方案内容完整,核心框架齐全,拟提供服务的货物或食品的货源证照、授权齐全,真实可靠有保障,核心质量管控环节无缺失。但方案细节不够细化,整体针对性、落地性一般,得12分;
3.仅提供简易质量保障方案,内容单薄。货源资质材料存在缺失,仅具备基础进货查验意识,管控体系不完善,落地性较差,得4分;
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0.019.0
6一站式便民服务项目运营方案(横向对比)意向方提供便民服务运营方案:
1.方案完整详实,具备成熟的项目实施流程、专属运营团队架构、精准的商品短缺监控机制、固定补货频次、标准化设备清洁消杀制度;明确设备故障2小时响应、24小时处置闭环,配套完善的投诉处理、食品安全应急、场地运维保障体系,贴合公园公共点位运营场景,落地性、可行性极强,得19分;
2.方案基本完整,具备基础运营流程、团队配置及运维、售后、应急机制,核心服务环节无缺失,但细节细化不足、针对性较弱,整体可行性一般,得12分;
3.仅有简易运营方案,流程、团队、运维、应急等关键内容多数缺失,内容单薄、落地性差,得4分;
4.无完整运营方案或方案内容空洞、逻辑混乱、关键服务及保障体系全部缺失,得0分。
0.019.0
7风险防控保障意向承租方提供关于租赁期内保险的购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等相关险种):
1、提供保险购买方案,每年险种、保额调整机制等,详细、全面且可行性强,得5分;
2、提供保险购买方案,每年险种、保额调整机制等,不全面的,得3分;
3、未提供保险购买方案,得0分;
0.05.0
8租金报价所有意向方报出的月租金,基准价 = 所有有效意向方报价中的最高价。
价格得分 =(报价÷基准价)×价格部分权重×100
备注:意向方的报价低于挂牌价格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注:1、意向方的报价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舍五入);2、意向方报价低于挂牌底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其评审文件视为无效评审文件。】
0.035.0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服务费交纳规则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成交方交易服务费和专家劳务费标准如下:按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6%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专家劳务费以评审活动结束后专家实际签收费用清单为准。交易服务费、专家劳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1. 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在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的,广州产权交易所于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 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 出租标的交易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2. 本项目通过经营权出租方式收取租金,承租方需负责出租区域内的设施维护、卫生清洁、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3. 出租范围仅可放置自助售卖机,用于销售饮用水、瓶装饮料、定型包装食品、定型包装雪糕、便民服务商品(包括:纸巾、拖鞋、伞具、妇婴用品等),如有其他活动需使用租赁范围以外的面积,需提前提报方案经由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行,相关场地使用费用按该公园租金面积折算,其他由于该活动发生所导致的全部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由承租方承担。

4. 项目租赁期为3年。如承租方计划终止运营合同的,应当提前至少3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并由出租方批准后方可终止。如因政府、公园发展规划需要核减租赁标的物时,出租方须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且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和补偿责任。

5. 承租方须按租赁用途使用,出租方按现状出租,须知悉并接受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更多重大事项披露内容详见《黄埔区26个公园自助售卖机场地出租项目合同》。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32,520 元(叁万贰仟伍佰贰拾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诚意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资格条件
序号 条件类型 资格条件 递交材料清单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
2.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 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实缴注册资本达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本数),以意向方提供的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所载实缴注册资本为准(注册资本实缴时限须在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前)。验资报告需符合有关规定申请赋码。意向方须提供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缴资本达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验资报告。
3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具备以下至少三项: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态环保企业达标评价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证书、履约能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意向方须提供相关证书文件。
4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意向方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5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须具有公园运营售卖机等同类项目的经验。意向方须提供项目合同。
6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将自动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意向方“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
意向方承诺书
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招商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

4.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保险的购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等相关险种)。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彭小姐、曾小姐
联系方式 96100转654、587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彭小姐、曾小姐
联系方式
96100转654、587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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