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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标的信息
1.本次转让资产清单仅供参考,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材质、重量、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标的资料图录、幻灯投影、图⽚、视频、新闻媒介等)仅作参考,所作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
2.意向受让方⼀旦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认可产权交易合同模板中的所有内容,并应承担参与竞买所发⽣的⼀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等⽅⾯的瑕疵、不知悉产权交易合同中的内容等问题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付成交价款、进⾏资产交接。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进行现场踏勘,并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报名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确认书详见附件)。
4.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产品,受让⽅对列⼊《废弃电器电⼦产品处理⽬录》的废弃电器电⼦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5.受让⽅应于资产移交之⽇起15个⼯作⽇内,将标的运⾛并完成清理⼯作,清运过程中产⽣的⼀切费⽤,以及安全、消防、运输、环保责任等,均由受让⽅全部负责并承担。
6.受让⽅在拆除及装卸运输时应服从管理,遵守现场秩序及管理要求,严禁不服从管理规定,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野蛮装卸运输。受让⽅安排的设备、⻋辆及⼈员需符合相关规定,装卸运输时应做到安全第⼀,若发⽣安全事故的,受让⽅承担全部责任。
7.本次转让成交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按照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8.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中评正信评报字[2025]第371号。
转让方信息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收到增值税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1.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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