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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标的信息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评估情况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人后,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标的企业提供专门用于偿还标的企业所负转让方之债务的资金,数额为人民币57206800元,同时受让方应承担标的企业在过渡期内所负转让方的新增债务。
2.其他详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号:豫鸿盟评报字【2025】第1012号)。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1.本次股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1、意向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或其实际控制人下属控股及全资企业2022年、2023年、2024年自主开发竣备面积每年均不低于200万㎡。
2、意向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或其实际控制人下属控股及全资企业2022年、2023年、2024年营业收入均不低于200亿元。
3、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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