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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标的信息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评估情况
1.标的企业系境外公司,股权转让可能涉及向政府主管机关备案或核准、外汇资金结算与交割等境内外手续。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到相关部门全面咨询了解本次交易所需的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境外涉及签署制式股份转让文件、缴纳印花税、更新股东花名册、公司注册处备案等;境内涉及商务部门境外投资备案变更、发改委备案变更、外汇变更登记、税务申报、跨境收款等),并独立承担因未完成或无法完成相关手续所导致的一切风险。
2.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披露内容,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包括瑕疵),并自愿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问题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绝支付成交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交易标的等情形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3.标的企业所有员工的既有权利、义务及历史福利负债(包括但不限于年假、长期服务假等)由交割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接。
4.标的资产状况具体详见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9023号)、审计报告等备查文件。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1.本次股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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