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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空港新村10宗房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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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空港新村10宗房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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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详见标的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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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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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修经理
联系电话:
18586095920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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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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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和林格尔县空港新村10宗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见标的列表

挂牌起始日期

见系统提示

挂牌截止日期

见系统提示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以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延期1次。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和林格尔县巧什营空港新村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见标的列表

套内建筑面积(㎡)

以勘验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

以勘验为准

使用期限

至2087年10月16日

权利性质

出让

房产类型

住宅

房屋结构

混合

所在层数

以勘验为准

房屋户型

以勘验为准

房屋朝向

以勘验为准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闲置

装修情况

毛坯

抵押情况

无

配备电梯

以勘验为准

欠费情况

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居民区

其他情况

无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见标的列表的挂牌价

评估基准日

2025年6月17日

评估机构

内蒙古鑫方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底价(元)

详见标的列表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和林格尔县盛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04719837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本次转让房屋、土地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由我方承担。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和林格尔县盛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和林格尔县盛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的房产位于巧什营空港新村小区福园、禄园,详见标的列表。

2、本次转让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后续转让方提统一办理,具体情况须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转让方了解,并承担相关风险。

3、本公告涉及的房屋面积、标的图片等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4、本次转让标的房产涉及的房屋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揭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标的交割

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自行留存照片、视频等勘验材料,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竞价结束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至中心指定账户。

3、价款支付方式分为现金支付与债权抵顶。

现金支付:最终受让方应当在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债权抵顶:可由债权人抵顶全部交易价款,也可由债权人抵顶部分交易价款。抵顶部分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在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交纳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4、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权属资料交接手续。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由受让方承担。

7、办理标的权证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分别承担,国家无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标的勘验须提前预约。

勘验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时间预约。

勘验联系人:张先生  18604719837。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见系统提示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详见标的列表,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

自由竞价时间

详见E交易竞价大厅各标的对应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受让方提交资料清单.doc    

申请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修经理

咨询电话

18586095920

咨询时间

项目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赵经理 18586098121

其    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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