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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锦绣福源A、B、C区部分车位出租
项目编号
*
产权子类型
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
2025-8-6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8-12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延期。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锦绣福源A、B、C区
基本属性
标的用途
详见资产出租明细表
租赁期限
租赁面积约(㎡)
以现场勘验为准
欠费情况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
承租押金
无
标的现状
抵押情况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
配套齐全,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4-11-13
评估机构
内蒙古企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蒙电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赫经理
联系电话:13327116634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评估备案机构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告知
1、本次出租的标的具体位置详见资产出租明细表,标的无权属证书,土地使用证产权人为内蒙古满都拉电力房地产开发公司,2023年2月1日标的资产划转至出租方处。
本次出租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锦绣福A、B、C区部分车位为单个标的分别出租,意向受让方须在申请书中明确意向承租的标的名称。
2、本次出租标的的租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承租方承租后租金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
3、挂牌价为该项目的年租金底价,最终价格以竞价成交价为准。
4、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赫经理13327116634。
5、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本次标的招租成交后,出租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积变化不调整租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租金及交易服务费。
3、中心在收到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4、租赁合同起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如出租方未能在公告约定时限移交出租的标的,承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已交纳租金,且承租方不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
5、对承租标的的使用(经营)要求:本次出租标的承租人承租后,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该标的。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标的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标的出租后在满足小区业主需求的条件下,才能向社会开放出租。
6、承租标的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改变标的的承重结构、设施。
7、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售、转租、转包、转借、抵押、担保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标的的行为。
8、税费的负担:标的出租产生的税金由出租方承担,标的管理费、物业费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须确保使用标的的安全。
10、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1、标的租赁期间如因政府收回、征用、出卖、开发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终止的,则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需无条件搬出并交还该标的,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所有已投入费用,当年已缴纳租金不予退还。
12、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工作日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5-8-6 09:00:00 至 2025-8-12 17:00:00(项目自动延期后,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报名手续
申请书.doc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按系统提示交纳。
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的,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2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8-6 09:00:00至2025-8-13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由出租方支付
附件下载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杨经理
咨询电话
18586095998
咨询时间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李经理13074779186
其 他
勘验联系人:赫经理13327116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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