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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
汝城县第一中学39个临街门面出租
项目编号
2025060046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06月26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07月02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或出租方书面通知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面积
(㎡)
租金起拍价
(元/2年)
交易保证金(元)
备注
1
汝城县一中1号门面
24.8
17280
3000
2
汝城县一中2号门面
25920
3
汝城县一中3号门面
4
汝城县一中4号门面
30.4
5
汝城县一中5号门面
6
汝城县一中6号门面
7
汝城县一中7号门面
8
汝城县一中8号门面
9、10
汝城县一中9、10号门面
60.8
47520
(两间店)
13
汝城县一中13号门面
14、15
汝城县一中14、15号门面
16
汝城县一中16号门面
17
汝城县一中17号门面
18
汝城县一中18号门面
19
汝城县一中19号门面
20
汝城县一中20号门面
21
汝城县一中21号门面
22
汝城县一中22号门面
61.6
170368
10000
租赁时间从2025年11月1日到2027年6月30日)
23
汝城县一中23号门面
23.92
45660
24
汝城县一中24号门面
17.48
51840
25
汝城县一中25号门面
16.72
41040
26
汝城县一中26号门面
14.35
27
汝城县一中27号门面
17580
28
汝城县一中28号门面
26.24
32700
29
汝城县一中29号门面
36
30
汝城县一中30号门面
31
汝城县一中31号门面
25.42
32
汝城县一中32号门面
35.26
33
汝城县一中33号门面
34
汝城县一中34号门面
21.32
30240
35
汝城县一中35号门面
汝城县一中36号门面
37
汝城县一中37号门面
38
汝城县一中38号门面
34.44
18480
39
汝城县一中39号门面
40
汝城县一中40号门面
23.78
41
汝城县一中41号门面
24.6
出租期限
两年,2025年7月5日至2027年7月4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标的坐落
汝城县卢阳镇城北路及劳动路
承租押金、租金及费用缴纳方式
1、承租押金5000元,不计息,不抵租金。
2、2年租金一次性缴纳,遵循先付后用原则。承租方须在签订《门面租赁合同》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2年租金及承租押金一次性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经营要求
1.承租方须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不准超范围经营。承租方不得在店铺内外经营产生大量油烟而影响师生正常生活的炒菜类餐饮、网吧、歌舞厅等影响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项目,不得存放、出售及宰杀家禽、家畜、鱼类,不得在出租方店内摆放麻将机等赌博工具从事赌博活动,不得向学生销售烟酒及违禁物品,不得容留学生在经营场所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有责任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的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
3.出租方代收代付承租方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
4.承租方应自觉办好与经营有关的手续,自觉接受学校和各相关部门进行的卫生、环境、消防、安保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5.承租方按时缴纳上交出租方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各种费用(含房屋租赁费、水电费等)。
6.承租方要确保工商、税务、卫生等经营许可证齐全。
7.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的店内(含门、窗、水电等)设施的维修,若需装修改造,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装修、改造费用及造成的不良后果都由承租方负责。
8.承租方需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出租方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卫生、文明经营,不起哄、不喧哗,不得影响出租方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做有损出租方声誉和利益的事。如出现安全、卫生等安全事故,概由承租方负责。
9.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将店面转租、出借或抵押,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0.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将承租的店面无条件交还出租方,并保证店内设施能正常使用,不得拖延。
11.因上级政策规定不允许出租或者因出租方教学需要使用店铺,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租金,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汝城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6668586646X
特别告知
1、本次出租由郴州威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人)共同承办,采用加价的方式在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依法进行网络竞租。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组织人仅就出租方提供的《门面出租公告》进行披露,对标的质量、面积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建筑结构为混合,意向承租方(竞价人)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的情况,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放弃踏勘或放弃尽职调查的,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该标的和全面接受了公告内容,竞价确认后不得对标的状况和公告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3、出租标的若实测面积不足,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果,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否认交易效力,租金及佣金、交易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4、在意向承租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组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组织人不提供竞价场所。
6、温馨提示:①请意向承租方在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约2小时内到账);
②请意向承租方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承租方在e交易网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支付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
承租方
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门面租赁合同》,且收到标的2年租金及承租押金后3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门面移交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内至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网站(www.czaee.cn)点击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标的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入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交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承租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原则上应与意向承租方必须一致。
2、意向承租方(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价,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底价报价(如其他竞价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承租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佣金、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出租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方)。
4、竞价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最高报价者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郴州威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经审核,符合资格的最高报价者可办理有关手续,成为承租方;不符合资格的最高报价者将取消租赁资格,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佣金、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宣布网上竞价结果无效。
5、承租方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门面租赁合同》。
6、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次日起逾期3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标的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佣金、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系统确定为承租方后而放弃承租的竞得人承担。
7、承租方租用经营性资产,应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8、承租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给组织人的佣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
交易
指南
竞价
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价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报名
报名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09:00时至 2025年07月02日 17:00时。
报名手续
报名申请与承诺书.docx
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docx(点击下载)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2日17:00时,按系统提示缴纳。
2、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价人成为承租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佣金及交易服务费的一部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退还给承租方。竞价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其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竞价人应交纳的全部佣金、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人,该竞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
(3)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价人,但所有竞价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有一个竞价人以挂牌价格或更高价格报价的,其他竞价人不算违约);
(4)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放弃受让,未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件或未按时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佣金、交易服务费,或承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5)违反做出的承诺的;
(6)竞价人(竞得人)存在其它违约情形的。
3、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价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价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
安排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
均为500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
时间
标的1: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09:00时;
标的2: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09:10时;
标的3: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09:20时;
标的4: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09:30时;
标的5: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09:40时;
标的6: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09:50时;
标的7: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0:00时;
标的8: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0:10时;
标的9-10: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0:20时;
标的13: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0:30时;
标的14-15: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0:40时;
标的16: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0:50时;
标的17: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1:00时;
标的18: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1:10时;
标的19: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1:20时;
标的20: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1:30时;
标的21: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1:40时;
标的22: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4:00时;
标的23: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4:10时;
标的24: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4:20时;
标的25: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4:30时;
标的26: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4:40时;
标的27: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4:50时;
标的28: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5:00时;
标的29: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5:10时;
标的30: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5:20时;
标的31: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5:30时;
标的32: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5:40时;
标的33: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5:50时;
标的34: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6:00时;
标的35: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6:10时;
标的36: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6:20时;
标的37: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6:30时;
标的38: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6:40时;
标的39: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6:50时;
标的40: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7:00时;
标的41:2025年06月26日09:00时-2025年07月03日17:10时。
延时竞价周期
均为60秒
佣金、交易服务费
1、佣金按标的成交价的5%收取;
2、代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执行。
联系
方式
咨询
联系人
钟女士、何先生
咨询电话
0735-8225346(汝城),0735-2626805(郴州)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汝城县滨河西路18号(老审计局江对面)
郴州市郴县路城投大厦一楼
踏勘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踏勘
朱先生 13469213925
技术支持
0735-2626805、4008289082
发布媒体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网站www.czaee.cn;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交易所;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zggzy.czs.gov.cn;
微信公众号: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组织方
汝城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469213925
本次出租资产的委托人,按规定依法出租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郴州威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735-8225346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5-2626805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出租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系统操作指导、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出租活动的主体责任。
监督方
汝城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5-7775080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出租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场服务方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场服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2369232
保证金管理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2369518
负责提供保证金管理,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和争议处理
如对本次资产出租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出租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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