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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交易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云南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六期褐煤销售项目
资产类型
其他
转让底价
详见标的情况及列表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
以网站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转 让方 情 况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产权交易机构(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云交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褐煤)公开转让,由云交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褐煤)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处分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云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云南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5022179220650
注册地
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智源路223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
内部决策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标的情况及列表
标的名称
标的数量(万吨)
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底价(元/吨)
交易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标的1】褐煤0.3万吨
0.3
本项目标的为褐煤:煤质为块煤,粒度≧150mm占比达80%以上,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大于3000大卡。煤量1.9万吨,标的数量10个,其中3个0.3万吨,3个0.2万吨,4个0.1万吨。
420
12.6
【标的2】褐煤0.3万吨
【标的3】褐煤0.3万吨
【标的4】褐煤0.2万吨
0.2
8.4
【标的5】褐煤0.2万吨
【标的6】褐煤0.2万吨
【标的7】褐煤0.1万吨
0.1
4.2
【标的8】褐煤0.1万吨
【标的9】褐煤0.1万吨
【标的10】褐煤0.1万吨
【标的11】褐煤0.8万吨
0.8
本项目标的为褐煤:煤质为混合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2800—3200大卡左右。煤量5.4万吨,标的数量12个,其中2个0.8万吨,4个0.6万吨,4个0.3万吨,2个0.1万吨。
400
32
【标的12】褐煤0.8万吨
【标的13】褐煤0.6万吨
0.6
24
【标的14】褐煤0.6万吨
【标的15】褐煤0.6万吨
【标的16】褐煤0.6万吨
【标的17】褐煤0.3万吨
12
【标的18】褐煤0.3万吨
【标的19】褐煤0.3万吨
【标的20】褐煤0.3万吨
【标的21】褐煤0.1万吨
4
【标的22】褐煤0.1万吨
重大事项及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按现状分标的进行交易。
2.本项目所涉褐煤为原煤混合煤,未经筛分、洗选,所述煤质数据仅为参考,实际按转让方所供煤炭质量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名。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交易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知悉并认可转让方出煤质量,对转让方所供褐煤品质无异议,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5.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
6.转让方煤炭销售业务现由云南省煤炭交易(储配)中心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7.信息公告内容来自转让方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资料,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示:因煤炭价格存在行情波动,特别提醒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市场和评估风险后再参与交易报价。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详见“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和要求”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云南省内企业法人。
2.每个意向受让方最多允许报名3个标的,若报名超出3个标的的,则不确认该名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3.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cynee.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2.报名材料包括:
(1)经报名人签署的《报名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由云交所提供),上述文件详见附件下载,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
(2)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需法人授权,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并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3.注意事项:
(1)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递交给云交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2)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须知》详见附件下载。
交易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交易服务费
成交价款的【0.3%】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和要求
一、成交价确认:以《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成交价。
二、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云南省煤炭交易(储配)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及其附件(详见附件下载),由转让方负责按照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组织煤炭供应。
三、价款支付与结算
1.成交价款
成交价款为成交单价乘以所受让标的数量。
2.合同履约金的支付
受让方应于《煤炭购销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详见标的情况及列表。若受让方未违反《煤炭购销合同》的约定,则转让方按合同约定路径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受让方未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转让方不予以供应煤炭,经转让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缴纳的,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受让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煤炭购销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云南省煤炭交易(储配)中心有限公司支付首期成交价款(成交价款的20%),剩余成交价款在确保先款后货的前提下,以每次不低于10万元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最后一次以付清成交价款为准,不受单次额度限制。
4.结算
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除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外,下列款项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
A.交易保证金;
B.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四、资产交割
1.转让方按照《煤炭购销合同》的约定对受让方进行资产交割。双方在转让方磅秤房进行交割,由受让方自行组织拉运,标的交割数量以转让方磅秤房过磅数量为准,转让方按照均衡生产的原则组织煤炭生产供应,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均衡生产组织煤炭的拉运,根据转让方供应情况,拉运煤炭量达到受让标的数量±100吨以内,均视为标的交割完成。
2.标的交割期:自《煤炭购销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标的交割完成止,原则上以45个日历天作为时限,若因转让方承担电煤保供等任务,或受天气影响露天煤矿生产,导致转让方未能按时交割的,交割时间可商议顺延,不视为转让方违约。
3.若受让方同时成交多个标的的,云南省煤炭交易(储配)中心有限公司与受让方以标的单独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受让方按合同支付相应款项,转让方同时交割成交标的。
五、受让方进入转让方矿区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管理人员等)须经转让方入矿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入场,进入矿区运输的车辆需符合超载超限治理的要求,且只能为4轴及以下自卸车。
六、受让方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云交所在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将其剩余保证金原路径无息返还。
七、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
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转、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按月向受让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八、其他: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其违约。
交易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提交报名后根据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
交纳金额
处置方式
1.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云交所服务费后,剩余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
(2)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3)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5)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首期成交价款的。
(6)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交易条件要求的。
3.若出现交易保证金转违约金情形的,在扣除云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违约金划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违约金的划转无需再由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确认。
4.从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的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附件下载
报名材料(第六期).pdf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祥云街59号国资银佳17楼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经理
咨询电话
0871-63617529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至17:00
现场展示及踏勘
展示地点
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
展示及踏勘时间
公告期间
踏勘联系人
董老师
联系电话
0873-7198488
特别提示
1.现场踏勘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登记;即: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现场踏勘时请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与踏勘联系人预约踏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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