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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博物馆(乌兰察布市文物保护中心)一层大厅、一层楼梯下方及二层大厅的闲置场地公开招租项目
乌兰察布市博物馆(乌兰察布市文物保护中心)一层大厅、一层楼梯下方及二层大厅的闲置场地公开招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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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博物馆(乌兰察布市文物保护中心)一层大厅、一层楼梯下方及二层大厅的闲置场地公开招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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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详见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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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详见标的列表
报名截止时间:详见标的列表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李娜娜
联系电话:
15647472526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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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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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博物馆(乌兰察布市文物保护中心)一层大厅、一层楼梯下方及二层大厅的闲置场地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详见标的列表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期。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乌兰察布市博物馆
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其他
所在层数见附件:资产清单   
租赁面积约(㎡)见附件:资产清单
租赁期限1年
租金支付方式由租赁双方按租赁合同约定自行结算。租金递增方式无
装修期限无承租押金无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闲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见附件:资产清单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以实际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无
评估情况

评估价

(元/年)

详见标的列表
评估基准日2026-5-25
评估机构内蒙古紫裕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租金底价(元/年) 详见标的列表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乌兰察布市博物馆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特别
告知


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1、本次出租的标的位于乌兰察布市博物馆内,出租方有处置权,装修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已装修),出租面积详见房产信息参考清单,本次出租标的面积为出租方提供,承租方承租后租金、交易服务费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
2、本次招租标的使用仅限于资产清单(见附件)内用途,不得作他用。

3、本次招租标的租期为1年,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租金底价,最终租金价格以竞价后的成交价为准。

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人状态,租赁期已结束,并已签署房产预出租告知承租人通知书,原承租人不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不放弃优先承租权的承租人应在资产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人行权方式如下:

(1)原承租人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

(2)原承租人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人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人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人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

(4)享有优先权的原承租人,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行使优先权。

如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但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承租人在本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还标的资产。原承租人延迟移交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原承租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对承租方的使用(经营)要求:

租赁方资质:租赁方需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等相关材料,具有文创产品经营、商业运营等相关经验,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

 租赁用途限定:租赁场地仅可用于经营文创商店、设置自助讲解器租赁服务及饮料自助售卖机、文创自助售卖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进行其他商业活动。未经博物馆书面同意,租赁方不得将场地转租、分租给第三方。

文创商店管理及文创自助售卖机要求

商品设计与选品:租赁方在摘牌后15个自然日内向乌兰察布市博物馆(乌兰察布市文物保护中心)提交具有本博物馆馆藏文物元素的3款以上文创产品设计方案及样品。

文创商店所售卖的文创产品必须融入本博物馆馆藏文物元素,确保产品设计独特、富有文化内涵,能够准确展现博物馆的文化特色与历史底蕴。
租赁方须遵循年度文创产品开发规划,每年自主设计并完成至少 10 个 SKU 的文创产品上新,且产品主题明确、导向正确,凸显本馆馆藏文化特色,设计风格美观,符合当下市场需求。产品矩阵应严格覆盖文创五系标准品类:文具系(含书写工具、本册纸品等)、饰品系(含金属、织物等材质饰品)、生活日用品系(含家居、餐厨、出行等场景用品)及其他创新品类。通过系统化的产品规划与多维度的品类布局,形成丰富立体的文创产品体系,精准匹配不同客群的消费需求与审美偏好。
产品设计方案需提前提交博物馆审核,经博物馆书面确认后方可投入生产与销售。
商品质量把控:租赁方应严格把控文创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与安全规范。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粗制滥造的产品。
 知识产权管理: 涵盖乌兰察布市博物馆文物元素设计产品必须由乌兰察布市博物馆(乌兰察布市文物保护中心)授权;复制文物原件产品必须按照规定向国家文物局报备。
文创产品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由租赁方负责处理,确保产品设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若因知识产权问题引发纠纷,租赁方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博物馆造成的一切损失。
自助讲解器服务要求
设备配置:租赁方需根据博物馆参观人流量合理配置自助讲解器数量,保证讲解器性能稳定、操作便捷,具备清晰的语音讲解、图文展示等功能。讲解内容需围绕博物馆展览、馆藏文物等进行专业设计,内容需经博物馆审核通过后使用。
设备维护与管理:租赁方负责自助讲解器的日常维护、清洁、充电、维修等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若设备出现故障,租赁方需在 24 小时内响应并解决问题,保障参观者的正常使用。
饮料自助售卖机管理要求
设备设置与布局:饮料自助售卖机的设置位置需符合博物馆整体规划与安全要求,不得影响博物馆的正常参观秩序与消防安全。设备外观应简洁美观,与博物馆环境相协调。

商品管理:售卖的饮料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销售酒精类饮品、高糖高热量不健康饮品及包装易破损、易洒漏的饮料。商品种类应丰富多样,满足不同参观者的需求。租赁方需定期对商品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变质商品。

5、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了解标的使用情况事宜,自行承担按现状承租后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查阅档案、现场调查走访,并独立作出是否投资、投资价值如何等的判断,中心对标的资产的内容、状态、效力、价值等不做出承诺,所提供的推介资料及介绍、说明、解释等内容,也不构成对标的资产价值的任何声明和保证,标的资产最终以其相关法律文书等记载的内容为准,请意向承租方自行与出租方联系查阅。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本次标的租赁后,出租方不提供相关发票。
7、本标的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因承租户使用标的过程中导致的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或承租方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标的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付女士 16647453477。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由租赁双方按租赁合同约定自行结算。

承租方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资料);

2.承租方企业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示截图(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标的交割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中心及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承租申请书原件、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均须盖章)递交至中心,交易双方在最终承租方确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3、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自标的交付之日起开始租赁期。若原租户成交签订租赁合同时,租赁日期按出租方要求,从原租赁合同到期之日开始计算新的租赁期限。

4、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服务费后出具交易凭证。

5、承租场地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场地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6、承租场地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场地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7、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场地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场地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8、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卫生、综合治理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出租方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9、承租相关其他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0、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11、本公告中披露的承租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标的勘验: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16647453477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 详见E交易竞价大厅各标的对应时间
报名手续承租申请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详见公告附件房产信息参考明细表,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7)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可由交易中心直接扣除(多退少补);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0
自由竞价时间详见E交易竞价大厅各标的对应时间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资产清单.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李娜娜
咨询电话15647472526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李女士 13074779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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